㈠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繁荣电影创作生产,维护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的制片者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外合作摄制电影,是指依法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电影制片者(以下简称中方)与境外电影制片者(以下简称外方)在中国境内外联合摄制、协作摄制、委托摄制电影片。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外电影制片者在中国境内外合作摄制的故事、美术、科教、纪录、专题等电影片(含电视电影、数字电影)。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是管理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行政主管部门。第五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包括下列形式:
(一)联合摄制,即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含资金、劳务或实物)、共同摄制、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摄制形式。
(二)协作摄制,即外方出资,在中国境内拍摄,中方有偿提供设备、器材、场地、劳务等予以协助的摄制形式。
(三)委托摄制,即外方委托中方在中国境内代为摄制的摄制形式。第六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尊重中国各民族的风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三)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四)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安定;
(五)有利于中外文化交流;
(六)不得损害第三国的利益。第七条 国家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实行许可制度。
未取得《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境内外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合作或独立摄制电影片。第八条 广电总局指定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为从事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管理、协调、服务的专门机构。承办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立项申请、提出影片初审意见等有关事项。第九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立项申请程序:
(一)中外双方将拟合作摄制电影的中文(规范汉字)剧本及相关文件提交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
(二)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自收到该电影剧本和相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中外制片者的立项申请、合作意向书及外方资信、主创人员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广电总局;
(三)广电总局自收到初审意见、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立项决定;
(四)符合联合摄制条件的,由广电总局颁发一次性的《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符合协作摄制或委托摄制条件的,由广电总局签发批准文件;
(五)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中外双方应根据批准立项的内容签订合作合同。第十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第十一条 联合摄制中需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的,应当报广电总局批准。第十二条 联合摄制的电影片,应当制作普通话语言版本,其字幕须使用规范汉字。根据影片发行的需要,允许以普通话版本为标准,制作相应国家、地区、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版本。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摄制完成的电影片,经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及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广电总局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第十四条 联合摄制的电影片,经审查合格,取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行公映。
协作摄制、委托摄制的电影片,经审查合格的,可持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办理出境手续。第十五条 中外双方对已经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如需更改,应当报广电总局审批。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的冲印及后期制作,应在中国境内完成。因特殊需要在境外完成的,应报广电总局批准。
剪余的底样片素材暂由中方保存,影片在境外公映半年之后方可出境。第十七条 外方应通过中方合作者或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在中国内地聘用电影创作及劳务人员,并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与应聘者签订合同。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电影制片者在境内合作摄制电影。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5日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布的《关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㈡ 一部影片须在取得什么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
一部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
【法律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以下简称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㈢ 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电影产业,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准入,增强电影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电影业繁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国有、非国有企业经营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业务及外资公司参与经营电影制作、放映业务的资格准入管理。第三条 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单位(不含外资)与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或单独成立制片公司;允许外资参股与境内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
(一)成立合资、合作(不含外资)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成立中外合资、合作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外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超过49%;
3、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方可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不含外资)单独成立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首次拍摄影片时需申请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时须向广电总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的资金证明、拟摄制电影的剧情梗概等材料;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后,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以《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的形式投资拍摄了两部(含两部)以上电影片;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须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摄制的两部《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四)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的,由广电总局颁发《摄制电影许可证》。
申请人持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和《摄制电影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公司,依《电影管理条例》享有与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不含外资)控股或单独成立电影技术公司,改造电影制片、放映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允许外资公司参股经营此项业务,外资公司在经批准的省市可以控股经营此项业务。申报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广电总局核准后,申请人持广电总局的核准文件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六条 从事第三条、第五条规定的涉外业务的,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 鼓励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受电影出品单位委托代理发行过两部电影片或受电视剧出品单位委托发行过两部电视剧;
(三)须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代理发行影视片的委托证明等材料。
(四)符合上述条件,向广电总局申请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广电总局颁发向全国发行国产影片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向当地省级电影行政部门申请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的,由当地省级电影行政部门颁发本省的专营国产影片《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国产影片《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取得专营国产影片《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依《电影管理条例》享有与现有省级电影发行公司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广电总局按照《关于发行放映国产影片的年度考核办法》,对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年度考核。第十条 允许电影院线公司以紧密型或松散型进行整合。鼓励以跨省院线为基础,按条条管理的原则重新整合。不允许按行政区域整体兼并院线。院线整合应当报广电总局审批。
(一)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外资除外)以参股、控股形式投资现有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院线公司。
1、以参股(股份在49%以下)形式投资现有院线公司的,参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院线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以控股形式投资现有院线公司的,控股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院线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2、单独组建省内或全国电影院线公司的,组建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院线中电影院的新建、改造。
3、组建院线公司应当按照广电总局关于成立电影院线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组建省内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批,报广电总局备案;组建跨省院线公司的,由广电总局审批。
(二)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及个人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全国农村以多种方式经营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在城市中的学校、社区以多种方式经营电影放映业务。
(三)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需报县级以上地方电影行政部门批准,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㈣ 电影是怎样拿到“龙标”的
在国内市场,每一部电影最想得到的是什么?
是 “龙标” !
“龙标”,就是我国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因其醒目的龙形设计,被昵称为“龙标”。
那么,一部旨在进入院线的电影该如何拿到“龙标”呢?通常需要经历 影片备案(摄制许可)、影片拍摄、影片审查 ,才能获得电影的公映许可证,也就是“龙标”。
影片备案
国产影片从最初的备案到上映,第一关就是拿到影片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在我国,拍摄制作这种电影片,需要执行许可证制度。有《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公司、企业(包括影视文化公司),才可以拍摄制作电影片。
办理单片电影拍摄许可证,其实就是“电影备案立项”,如果拍摄之前不取得电影备案手续,拍好的作品如果不符合广电部门的要求,那么,拍摄好的作品将无法制作,更无法上映。那到底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摄制电影许可证》呢?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二章《电影制片》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第八条 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电影制片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的电影制片单位总量、布局和结构的规划。
第九条 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经济性质;
(二)电影制片单位的主办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及其主管机关;
(三)电影制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
(四)电影制片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数额。
第十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的申请书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摄制电影许可证》,申请人持《摄制电影许可证》到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内容摘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影管理条例》)
影片拍摄
在获得备案回执单后,制片单位便可开始影片的制作与拍摄。
拍摄过程中若涉及影片片名变更、出品单位变更、影片延期、影片撤项,或参与拍摄人员和地点与出入境相关,这些都需要在影片拍摄过程中向电影局进行额外的变更申请。
在拍摄完成后,片方便可对影片向有关单位进行审查报审。根据我国的《电影管理条例》,当影片合格并能够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才可进行发行、放映。
影片审查
审查分为 影片初审、领取片头、影片终审、影片技术审查 四步。首先要在电影局进行备案申请,向有关部门提交影片,及影片送审清单、审查报批表、主创人员登记表、电影台本的电子文档、《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等。
根据第二十五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 社会 秩序,破坏 社会 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 社会 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内容摘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影管理条例》)
在30天内,广电总局审完后,会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如果一次通过,会发给送审方一份《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在电影片头接上霸气的龙标,这部电影距离上映可以开始倒计时啦!
类型
分类
很多观众在观影前会发现,不同电影中,《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上显示字都有所不同,如“电审故字”“电审进字”等 。其实这些都是公映许可证根据电影类型的不同所进行的分类。
“电审故字”是指审查通过的故事片,包括国产故事片和中外合拍片,如《我和我的祖国》《中国机长》。
“电审纪字”指审查通过的纪录片电影,如《地球:神奇的一天》。
“电审进字”指审查通过的外国引进片,包含所引进的2D分账片及批片,如《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速度与激情:特别行动》。
“电审特(进)字”指特殊引进片,比如3D立体大片《哥斯拉2:怪兽之王》。
“电审动字”指审查通过的国产动画电影,如《哪咤之魔童降世》《罗小黑战记》。
“电审故(复)字”指审查通过的一些修复过再重新上映的老片,如《海上花》《红高粱》等。
此外,影片在获得“龙标”后,影片发行方将影片提交给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以商讨放映排期。而商讨内容,通常是为了抢占合适的档期以谋求影片竞争最小化、票房利益最大化。
我国电影的四大档期是 贺岁档、春节档、暑期档、国庆档 。这四个档期是各大片方投入最大、宣传力度最高、最为看重的档期,也是蕴含票房市场最大、观影人数最多的档期。
因此,拿“龙标”是进入电影市场的关键步骤,定档期是获得票房收益的关键决定。拿“龙标”能根据相关部门的引导循序渐进,但定档期的选择却少有迹可循。如何在博弈中将优势最大化,充分利用档期资源,扩大电影的影响力,一直是电影市场中多方关注的重点。
㈤ 有龙标的电影一定会在院线上映么
电影要在内地上映,拿到国家电影局颁发的“龙标”(也就是电影公映许可证)是前提,没有拿到“龙标”的电影要在内地院线上映那就是非法行为。
国家电影局一般会经过三个阶段对影片进行审核,最后才会颁发给“龙标”。
第一是电影立项,也就是电影叫什么,什么内容,什么类型等内容提交材料到国家电影局报备。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把项目放到官网上去公示。
之后,就会进入剧本审查阶段,这是拿到龙标的关键一环,就是看电影剧本的思想有没有偏离主流价值观之类的。但是现在爱情喜剧之类的一般题材的影片已经取消了剧本审查。
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技术审查,这也是电影拿到龙标的阶段,一般会组织不低于10个人的审片小组对送审的片子进行观影审核,只要三分之二的人通过,这部片子就能拿到龙标。如果分歧太大,还需要组织二次审片进行决定。
当然,有时候电业局给了龙标也会出现禁止放映的情况,比如昆汀的《被解决的姜戈》,审查已经通过,都已经全国开始放映了,但因为影片总有一个裸露生殖器的镜头而使得影片在上映首日便遭到全面停映。
当然有些影片即便拿到了龙标,也会因为自身原因而无法上映。
比如吴秀波、白百何主演的《情圣2》,本来是计划在2月5日春节上映的,因为吴秀波丑闻的影响而提前上映,最后片方担心票房问题最终选择了撤档,什么时候上映还未确定。
明星的丑闻被爆出,往往会牵连他出演的影视作品,这些作品即便拿到龙标,制片方出于票房收入的考虑也是选择暂时上映的。
总之,电影要在国内上映,拿到“龙标”是前提,上映与否及档期的确定还要跟市场热度、明星人气、竞片等其他因素综合考虑的。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说说龙标是什么。我们平常说的龙标其实是电影公映许可证。所以一部电影拥有了龙标其实只是有一个在院线上映的资格,而究竟最终能不能上映,还得看具体情况。
因为,拍一部电影,最终目的还是要赚钱。但是有些电影的体量,去到院线里根本就不够打,说不好就遭遇“院线一日游”的窘境。这样一辆,有很多小片子的发行就不会选择院线,即使这部电影有了龙标,要是发行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要上院线,那当然也是可以的。
而且在中国,能不能上院线那都是审核部门说了算,就算有些电影发了龙标,可是临到上映甚至刚上映一两天,他们发现了问题,完全可以撤下,而且是能够做到马上撤下。所以你有龙标又能怎样呢?该不给上的还是不能上。
龙标,是电影的“准生证”,就是大家看电影时,出现在片头的绿底龙头标志,上面写有“公映许可证”以及电审字号。当然,拿下龙标只是电影上映的一个步骤,并不能说就完全可以上映了。
在我国,拍摄制作电影,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手里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影视公司,才有资格拍摄制作电影,这是和很多行业类似的前置许可条件。
根据国家《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在电影片摄制完成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办理电影片临时进口手续后,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这个电影审查机构就是广电总局,也就是现在的国家电影局。
在30天内,国家电影局的工作人员们须审核完,通过的话,就会发给送审方一份《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也就是说拿到那个霸气外露的龙标了。
技审就是审查电影的最后版本,没有威亚、没有绿幕,跟观众看到的片子一模一样。只有等技审通过之后,影片才能最终上映。技审的结果直接影响影片的档期,如果技审不能通过,会给电影制片方带来巨大损失。
之前的《一步之遥》和《我不是潘金莲》都是在技审遭遇滑铁卢。所以,龙标是中国境内电影上映的通行证,但龙标审查只是确认电影在内容上没原则性的问题,等技审通过后才能说可以上映呢!
未必。在中国内地,有龙标是一部电影登陆大银幕的前提,但并不是说就一定能登上大银幕,这其中还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当然,在取得龙标之后,决定一部电影是否会在大银幕上映的重要因素还是“钱”。
龙标,正式的称呼叫做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也有人开玩笑将其称作一部电影的准生证。根据我国《电影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部影片如果想要在中国内地院线上映,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也就是广电总局的审查,只有审查通过才能获得上映资格,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就是通过审查的证明。说白了,就是拿到了龙标,这部电影就具备了在中国内地院线上映的资格。
但为什么有些拿到龙标的影片观众却并没有在院线看到呢?这其中,主要还是钱作怪。
众所周知,一部电影,投资方收回投资成本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发行,发行有很多种方式,在院线上映是最主要的,其它方面还包括发行影音制品、网络发行、电视发行,以及通过航空、酒店等其它方式发行。看上去,院线上映最挣钱,可问题是,想要挣这份钱还需要不小的投入。通常情况下,在电影发行阶段,发行方会向制片方收取一定的发行代理费,这其中包括了拷贝、广告、差旅、公关等等一系列费用。这笔钱,对于投资几千万以上的电影来说,或许是收回成本钱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可如果是一部本身投资就不高,只有几十万、上百万的影片来说,就是一笔不菲的投资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小成本影片会选择放弃院线发行,这样观众自然就没办法在大银幕上看到了。
首先,跟大家解释一下龙标的真正含义:龙标。电影的“准生证”。影片从最初的立项到上映,在审查的环节上一般要经历3个关卡,拿“龙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知道了什么叫龙标,再重新思考这个问题,首先,中国内地的电影想要上映,前提就是获得龙标,但是有了龙标可不代表它就可以登上银幕,其中有很多因素,最最重要的就是钱。有了龙标其实只是刚刚跨过上映的门槛而已,有很多部电影都取得了龙标,但最后都没有成功上映,追究其理由就是钱!
众所周知,一部电影,投资方收回投资成本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发行,发行有很多种方式,在院线上映是最主要的,其它方面还包括发行影音制品、网络发行、电视发行,以及通过航空、酒店通常情况下,在电影发行阶段,发行方会向制片方收取一定的发行代理费,这其中包括了拷贝、广告、差旅、公关等等一系列费用。这笔钱,对于投资几千万以上的电影来说,或许是收回成本钱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可如果是一部本身投资就不高,只有几十万、上百万的影片来说,就是一笔不菲的投资了。等其它方式发行。看上去,院线上映最挣钱,可问题是,想要挣这份钱还需要不小的投入。
一些小投资 小资本的小电影就会放弃上映 最终走向网络市场 在影视APP或其他网站上进行播放!
不一定。
有龙标没有及时上映的,比如《芳华》:
2017年9月24日,冯小刚电影官微发文称:“ 经与电影局及有关各方协商,《芳华》拟同意接受各方提出的更改放映档期的建议,具体新的上映档期择日发布! ”此前,《芳华》已经过审并且拿到了龙标,已经在国内开展了小规模的点映。
最终这部电影错过了国庆档,选择在了12月圣诞档上映,成为最大的黑马。据传是因为部分内容过于敏感,被要强求重新剪辑。
有龙标但是临时撤档的,比如《中邪》:
还有拿到龙标,主办方因为各方面原因选择档期无法上映的,比如《无问西东》:
2012年4月16日,《无问西东》清华大学大礼堂首次举行发布会。
此后就拿到龙标,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迟迟未能上映。最后这部电影也成了爆款。
总之,龙标非常重要,但并不是一部电影能否上映的最终标准。最终标准是什么?
不知道。
大家好,我是小柒!
龙标可不是龙门镖局的那个“龙标”,这是所谓的龙标指的是: 大家在电影开头所看到的的绿底龙头的标志 ,上面有 公映许可证和电审字 ,也就是所谓的 电影“准生证” 。
龙标 就相当于生娃准生证,有了准生证代表允许你生娃了,最后是在家里生还是医院生,这要看个人的意愿了。 所以,有了龙标是否会在影院上映,这 不是一定的 。
正如 《我不是潘金莲》从国庆延期到十一月 上映,这其中还是因为虽然取得了龙标,但是在更为严格的 技术审查卡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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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咱们学数学时怎么说的,拿到龙标是电影上映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拿到龙标的意思就是过审了,广电总局看过你这部电影觉得好了,没有问题了,你就拿着我看过的这个版本,可以直接去电影院放映了,前面加上我给你的许可证,也就是龙标,就可以了。但是广电总局一年发下的龙标数量远远超过进入主流商业院线放映的电影数量。因为你有可能搞定了广电总局,却搞不定发行啊,搞不定影院啊,最终导致公映不了啊。现在我们的商业院线发行放映体系正在逐渐完善,几大院线和发行放映机构其实应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体系。不过现在摄制机构很多,影片立项,审查等等其实都不需要跟宣发部门有沟通的,很多中小成本影片都是直到龙标拿下来也不知道谁给他们做发行的。所以拿了龙标也进不了院线的电影并不在少数。(D0619)
龙标,我们在院线看电影时出来的第一个画面就是这个标志(当然前面的广告除外),它的出现标志着这部影片是经过广电总局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可以在院线上映的,但这仅仅是您的这部电影获得了公映许可证,至于能不能上映还要看各大院线的安排。这是一个市场经济的时代,在上映前各大院线要评估或预估您这部电影的票房成绩的,但如果您这部电影是一部获得广电总局认可的主旋律影片,并且要大力推广的,总局会以行政手通知各大院线必须排片,《厉害了,我的国》这部影片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那么什么样的影片才能让各大院线排片呢?
1、明星大咖云集,在这个一切以经济效益的时代,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关键因素,明星效应给票房带来了一定的保障,各大院线自然也愿意排片。
2、前期宣发到位,已经在 社会 和观众群中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这就使得这部电影的有一定的票房基础,当然院线会评估影响力大小来决定排片的多少。
3、在国际上获奖的影片,这里面虽然有一部分小众电影,但院线为了名声还是会有一定量的排片的。但不会太多,必定还是收益为上。
4、知名导演拍摄的电影,这类电影也不一定会有名星大咖,但院线的排片量也不会少,张艺谋导演的前期作品就是一个典型代表,票房也不俗。
有龙标的电影是代表通过了广电总局的审核,法律政策上可以上映的,但电影上映还要看发行公司及院线的安排,比如如果同时有好多部电影在同一档期,那么电影院就会挑出其中几部作为重点,进行排版。所以也不是有龙标就一定上映,只是有龙标等于有了上映许可证,上不上又是发行公司与院线的事了。但是,还是有许多电影,网上可以找到的。
㈥ 一部影片在取得什么后才能上映
一部影片须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上世纪90年代,中国电影频繁在戛纳等A类电影节斩获大奖,后来又变成了网络盛传的“禁片”。如今,国内已经没有“禁片”的概念了,换之以“修改建议”,关于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争论持续了十几年。
一部影片的主题应该宣扬正确的价值观导向,不能跟国情脱离太远。即便是商业电影必然涉及的正反对立元素,也绝不能有邪能胜正的主题。审片委员会成员赵葆华点名评价《气喘吁吁》《无人驾驶》《无人区》等片有违此原则。
(6)电影公映许可证2018第017号扩展阅读
电影局在审查时也会犯难,但会有一些模糊的标准,比如最好拍全景,不要有血淋淋的特写镜头。冯超的《绝命岛》里做了很多机关,比如地上全是高度旋转的风扇,演员被吊在半空,但是电影本身没有正面展示肢体的残缺、大量的血浆等画面。
我国的涉警作品,在电影局审查前,还需要获得公安部的批文方可拍摄和上映。涉警戏的审查则会细致到案件在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时间段发生,甚至办案手段是否符合国内情况等等。中国电影理论工作委员会委员赵宁宇曾爆:“某电影准备立项了,结果题材涉及地区的几个人进京了,到XXX委抗议,这么拍就是侮辱我们。”
㈦ 历时10个月,电影局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新龙标时代正式开启!
最近,国家电影局启用了新版“龙标”(公映许可证),龙标片头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已经正式变更为“国家电影局”。
而且新版“龙标”对图案效果进行了升级,不仅视觉效果更佳醒目,而且红底金色的龙形图案从“平面效果”变为“浮雕效果”,还增加了鎏金沙飞扬的视觉效果
新旧龙标对比:时长变短、效果升级,片头改为“国家电影局”……
▲新版“龙标”
▲旧版“龙标”
经过对比发现,除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改为了“国家电影局”,新旧龙标还有以下区别:
1、 新版“龙标”图案伴随有鎏金沙动画效果,而旧版没有;
2、新版“龙标”底色为暗红,为旧版龙标为大红(刚开始以为是电脑偏色,但多台电脑对比多个龙标后发现并不是);
3、新版“龙标”图案为浮雕立体效果,而旧版龙标则偏平面,只是带了些
光影效果。
根据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取得的电影公映许可证标识置于电影的片头处。
在2018年3月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2018年4月16日,国家电影局正式揭牌,国家电影局局长一职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晓晖兼任。
历时10个月,电影局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新龙标时代正式开启!
去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4月16日国家电影局正式挂牌,但省级广电机构改革的步伐和方式却各有不同,直到12月份,各省地方电影局才完成交接,陆续挂牌,历时长达10个月。
目前,电影局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之前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被裁撤,分拆成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归属不同的部门领导,并驾齐驱,而“国家电影局”由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
从2018年12月12日开始,新版“龙标”电影就已经陆续上映,《照相师》为第一部获得新版“龙标”的电影,公映许可证为“电审故字[2018]第891号”。
而最近上映的引进电影《大黄蜂》公映许可证为“电审特(进)字[2019]第001号”。
接下来送审的影片,将全部为新版“龙标”,这预示着新版龙标时代已经来临。
解读龙标:龙标上的“电审故字”究竟是什么意思?
可能很多人都已经注意到,大多数的龙标上都显示“电审故字”,但“电审故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公映许可证(龙标)根据不同电影类型给予不同的批文。“电审”就是指国家电影局审查,“故字”就是指审查通过的故事片,包括国产故事片和中外合拍片。
除了“电审故字”之外,还有“电审数字”、“电审特(进)字”等,比如最近热映的《大黄蜂》就是“电审特(进)字”。
“电审故字”,指审查通过的故事片,包括国产故事片和中外合拍片。
“电审纪字”,是指审查通过的纪录片电影;
“电审进字”,是指审查通过的外国引进片,包含所引进的2D分账片及批片;
“电审(特)进字”,指特殊引进片,比如3D立体大片;
“电审动字”,指审查通过的国产动画电影;
“电审故(复)字”,指审查通过的一些修复过再重新上映的老片。
国务院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之后,国家电影局也正式不如正规,或将下放电影摄制审批、特殊题材电影剧本审批、电影公映审批、电影放映审批和举办涉外电影节(展)审批。
但是,选送到国外电影节、电影展的影片必须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举办涉外电影节(展),或者擅自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活动。”
此前娄烨、田壮壮等均曾因违规送展而被禁止拍片五年,此后这项规定将更加严格,各大国际电影节也将更加重视中国参展影片是否通过了国内审查。
㈧ 一部电影需在取得什么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
法律分析:一部影片须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二十一条 摄制完成的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方可参加电影节(展)。拟参加境外电影节(展)的,送展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在该境外电影节(展)举办前,将相关材料报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㈨ 拍摄的电影拿到龙标之后几年不上映就作废了
目前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龙标。电影的“准生证”。影片从最初的立项到上映,在审查的环节上一般要经历3个关卡,拿“龙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2018年12月,国家电影局启用了新版“龙标”(公映许可证),龙标片头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已经正式变更为“国家电影局”。
龙标指的是大家每次在影院看电影时,出现在片头的绿底龙头标志,因上面写有“公映许可证”以及电审字号,一直被视为电影的“准生证”。
发展历程
2018年12月,国家电影局启用了新版“龙标”(公映许可证),龙标片头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已经正式变更为“国家电影局”。新版“龙标”对图案的视觉效果也进行了升级,时长也从5秒缩短成了4秒。
审查规则
一生需要过三关
第一关:立项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国产影片从最初的立项到上映,在审查的环节上一般要经历3个关卡,第一关就是影片的“立项关”。某知名制片人告诉记者:“所谓立项很简单,就是电影剧情梗概、片名、片种、影片题材等材料。立项没有行政费用。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会通过。但是以现在审查部门的效率,5个工作日一般都可以给明确答复。”
第二关:拿“龙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不久前,广电总局公示取消了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从字面意义来理解,这第二关“剧本审查”就取消了,从今往后拍点爱情喜剧、都市生活、文艺片之类“一般题材”电影,就用不着再审查剧本了,公布一个剧情大纲跟立项差不多。不过也不用太高兴,即便剧本不审查,但拍出来的成片一样需要审查,影片的内容审查要在拍摄剪辑之后进行。这对于所有导演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拍摄完的影片是删是改都在内容审查这一关被确定下来。
“过去剧本送审后如果有问题,相关部门会批示‘修改后拍摄’。这样做,至少能在拍摄前规避很多问题。如果以后剧本不需要送审,但拍完了对成片进行审核却告诉你不过关,拿不到公映许可证,那对创作者的打击、对电影公司的损失会更大。”比如此前有一部惊悚片《午夜火车》,在2011年就送审了,后来因一些原因被无限期压后,不断被提出修改意见。面对这种要求,假如导演不愿妥协,那么没了龙标,影片只能做海外发行或出售给视频网站。
第三关:技术审查过审率达到99%
过了“龙标”,也就是“内容审查”这一关,几乎所有的投资方、剧组都可以松一口气了。接下来只要完成上映前的技术审查,影片就可以同观众见面了。在技术审查上,影片的过审率几乎达到了99%,“有些影片送去审查,放映一遍当场就会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