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免费分享资料的公众号违法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利用公众号分享他人文章的,而未经文章作者同意的,是会构成着作侵权的,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着作权以及与着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Ⅱ 在微信公众号分享电影院正在上映的资源违法吗
如果将没有版权的影视作品共享给他人确实是违反版权法的行为。
Ⅲ 我在微信公众号上分享一些电影的下载链接给用户算侵权吗
看电影版权过了没,没过就是侵权,但中国这类侵权多了去了
Ⅳ 那些微信公众号分享电影电视剧资源的人是不是违反知识产权法
这是违反了着作权法,侵犯了出品方的着作权。你要是想不侵犯着作权,那就不要分享。
Ⅳ 那些提供电影资源的微信公众号不违法吗
我觉得是违法的,但是他们天天发,而没事,唉。
所以,不如支持下我这个正规的吧,4W多资源:
绝对影迷
Ⅵ 做了一个发布抢先版电影的公众号,资源来源网络,请问这样违法不
不违法的,你在自己的网站里注明,所有内容来自互联网,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这样就把责任撇开了。
Ⅶ 转发电影链接违法么
法律分析:算,侵犯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无偿的也算,因为这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你可以自己欣赏,或者分享给特定的几个人,但公开分享出来就是侵权。
法律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二)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
(三)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四)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的;
(五)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
Ⅷ 公众号发电影片段会侵权吗
法律分析:根据以下的条例,如果是第一二条的使用情况,那么就不会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着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着作权法侵害着作权人享有的着作人身权、着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着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着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着作权的侵权。
侵犯着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不按着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着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着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着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着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着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着作权法侵害着作权人享有的着作人身权、着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着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着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着作权的侵权。
侵犯着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不按着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着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着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着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着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Ⅸ 分享影视资源但不获利犯法吗
分享正常影视资源,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是犯罪。分享黄色影视资源不以盈利为目的也是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