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一部电影不能在影院上映,那靠什么方法来收回成本
如果一部电影不能在影院上映,可以转战网络电影市场,在视频平台上通过视频点播的方式收回成本。
在过去的4年多时间里,“网络大电影”以近乎野蛮生长的方式经历了从无到有,并在前两者的夹缝中,发展成一个新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生态中,不但诞生了以28万成本赚回2400万的传奇例子,同时也暗藏了互联网巨头纵横捭阖的野心。
2016年,网络电影发展势头迅猛,点击量不断蹿升,各种资本不断涌入,但是随着广电总局的各项监管接踵而来,僵尸鬼片校园暴力情色赌片等刺激性影片统统下线,这果然验证了冯小刚说的那番话,是垃圾观众导致了垃圾电影,如今网络电影干净了,网络电影市场也清静了。
⑵ 请问影视投资方是有哪些方式收回投资
以前看过钱冠理财网站上一篇文章专门介绍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回收投资:
1.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中国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简称专资办)。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PS:这里更正一下滚中拦,最终片方结算所使用的数据,为中数所提供)
2.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3.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中影数字提留1-3%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大部分情况为40%)。
4.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培笑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6%作为发行代理费。
5.很多情况下,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这时发行方会收取12-20%的代理发行费。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买断发行、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
6.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5%。
7.制片方回收的票房回款公式为:1*(1-0.033-0.05)*40%*(1-0.1)大胡=0.33为一般情况下的制片方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