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基本特點有哪些
馬錫五,歷任陝甘寧省糧食部長、國民經濟部長和陝甘寧省蘇維埃主席等職務。抗戰時期擔任陝甘寧邊區慶環專區、隴東專區的副專員、專員等職務。1943年開始從事司法工作,兼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的庭長,1946年被選為地區高等法院院長。
馬錫五自兼任隴東分庭的庭長後,經辦了許多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從中總結出著名的馬錫五審判方式,就是把群眾路線的工作方法,創造性地運用到審判工作中去,這是一種司法民主的嶄新形式。
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基本特點有:
第一,深入農村,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地了解案情。
第二,依靠群眾,教育群眾,尊重群眾意見。
第三,方便群眾訴訟,手續簡便,不拘形式。
第四,堅持原則,忠於職守,嚴格依法辦事。
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出現和推廣,培養了大批優秀司法幹部,解決了積年疑難案件,減少爭訟、促進團結,有利於生產、保證抗日,使新民主主義司法制度落到實處。
⑵ 馬錫五是誰
馬錫五審判方式是以陝甘寧邊區從事審判工作的馬錫五命名的,這種審判方式是在當時的司法理念、制度和經驗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和發展出來的較系統的民事訴訟模式。
其特點有四:1、法官全面調查取證,發現案件事實真相;
2、發動和依靠群眾,調解為主,司法幹部與群眾共同斷案;
3、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廉潔公正;
4、實行巡迴審理、田間開庭等簡便利民的訴訟程序。
馬錫五審判方式包括三個有機聯系的步驟:查明案件事實、聽取群眾意見形成解決方案、說服當事人接受。馬錫五審判方式為當時廣大老百姓所接受和推崇,並在以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影響著我國民事訴訟程序的構造,其中許多具體原則和作法以後被直接運用於新中國的民事訴訟制度。
馬錫五其人
馬錫五,陝西保安(志丹)縣人。光緒二十四年(戊戌)農歷十一月二十七日(1899年1月8日)出生。1930年參加革命工作,參與創建陝甘蘇區的斗爭。歷任陝甘省糧食部部長,國民經濟部部長和陝甘寧省蘇維埃主席等職。抗日戰爭時期,邊區政府於1942年10月任命馬錫五為隴東專署專員,1943年3月依照邊區政府的命令兼任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開始從事司法工作。1946年邊區參議會上,被選為邊區高等法院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長。1954年,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1962年4月10日於北京病逝。
更詳細的信息請參見中國法律法規網。
⑶ 求評劇《劉巧兒》中《自己找婆家》選段的唱詞
原文:
巧兒我自幼兒許配趙家,我和柱兒不認識我怎能嫁他呀。
我叫我的爹跟他把婚退呀,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
上一次勞模會上我愛上人一個呀,他的名字叫趙振華。
都選他做模範人人都把他誇呀,我對這個年輕的人印象非常大呀。
因此上我偷偷地就愛上他呀,但願這個年輕的人哪他也把我愛呀。
過了門他勞動我生產又織布紡棉花,我們學文化他幫助我我幫助他。
爭一對模範夫妻立業成家呀,來在了橋下邊我用目觀看哪。
河邊的綠草配著大紅花呀,河裡的青蛙它呱呱呱地叫哇。
樹上的鳥兒它是唧唧喳喳呀,我挎著小筐兒忙把橋上啊。
供銷社交線再領棉花。
英文翻譯:
Qiao Er I married Zhao Jia from my child. Zhu Er and I don't know how I can marry him.
I asked my father to marry him back. This time I'm going to find my mother-in-law's house by myself.
I fell in love with someone at the last model labor meeting. His name is Zhao Zhenhua.
They all chose him as a model. Everyone praised him. I was very impressed by this young man.
So I secretly fell in love with him. I hope this young man would love me too.
After the door he worked, I proced and weaved cotton, we learned culture, he helped me help him.
A couple of model husband and wife to start a family ah, come under the bridge, I use my eyes to see where.
The grass beside the river is accompanied by big safflower, and the frog in the river croaks.
The bird on the tree is chirping. I am busy putting a basket on the bridge.
Supply and marketing social lines to get cotton.
(3)馬錫五斷案電影哪裡可以看擴展閱讀:
劉巧兒原型:
1924年農歷四月十五,封芝琴出生在甘肅省華池縣城壕鄉轉嘴子村樊坪庄,乳名捧兒。
幼時,捧兒便被父親許給張家柏兒為妻。隨著年齡漸長,兩人經常往來,互生愛慕之意。但是,因張家貧窮,捧兒先後又被父親另許給高家、另一戶張家及朱家,但都遭到捧兒拒絕。
眼看其父不斷為捧兒張羅婆家,張柏兒家擔心夜長夢多,便集合族人夜闖封家,搶回捧兒,為兩人完婚。封父到縣政府狀告張家「搶劫民女」,縣司法處未作深入調查,即宣布婚姻無效。 多變的婚事,並未讓捧兒失去主意。
在陝甘寧邊區新生活的感召下,捧兒徒步上百里路,到慶陽專署駐地慶陽城狀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對她婚姻的干涉和縣抗日民主政府斷案不公,爭取婚姻自主的權利。
時任隴東分區專員兼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的馬錫五(解放後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採取調查、調解與審判相結合的方式,協同縣政府召開群眾大會,進行公開宣判,糾正了華池縣抗日民主政府的錯誤判決,使這對有情人終成眷屬,「馬錫五審判方式」也由此誕生。
這起爭取婚姻自主的民事案件不僅讓周圍的百姓們刮目相看,而且轟動了陝甘寧邊區,成為20世紀中國八大名案之一。
當時,延安《解放日報》、重慶《新華日報》、《隴東報》等接連對此進行報道;隨之,著名藝人韓起祥將之編成陝北快書《劉巧團圓》、隴東中學教員袁靜創作了秦腔劇《劉巧兒告狀》在邊區廣為傳播。
解放後,中國評劇院又將其編為評劇《劉巧兒》,由著名演員新鳳霞主演,隨後又被長春電影製片廠搬上銀幕,使「劉巧兒」的故事傳遍全國,甚至還推動了第一部《婚姻法》的宣傳普及。
自此,捧兒便有了一個婦孺皆知的大名——「劉巧兒」,她的故事更是家喻戶曉。「劉巧兒」成了新中國巾幗楷模、婦女解放的象徵。
⑷ 西北政法大學成立馬錫五審判方式研究院,這體現了什麼
“作為法官,當你下鄉找老百姓調查了解情況,恰好遇到他下地歸來,這時候,你應該把他手中的牛繩接過來,幫他把牛拴好,讓他在一旁喝喝水、抽抽煙,好生休息後,才跟他了解情況。”———馬錫五
首先,其深入了解群眾意見,以此而形成解決方案。所以,判決意見大多聽取的是群眾的,這樣當然更容易獲得大多數的支持。
同時,分析網上所能直接搜索到的那些給他帶來巨大聲譽的案件,大都案情較為簡單,所需要的法律方面的知識並不太多,主要是一些政策性的問題和生活的經驗。有研究者稱,當年邊區大力推廣馬錫五,就是與國民黨斗爭的策略之一。當時國統區有完備的法律和一套講究現代法治規則的程序,馬錫五的方式恰恰是無固定程序,與之背道而馳。
⑸ 馬錫五審判方式的特點有哪些
就是到田間地頭去搜集證據,發現事實。。法院一方主動搜集證據去審判的方式。。。
⑹ 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內容
抗日戰爭時期,馬錫五同志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時創造的群眾路線的審判方式。是抗日民主政權創立的一種將群眾路線的工作方針運用於司法審判工作的審判方式。這一方式在邊區政權所轄范圍內得到普遍的推廣。
其主要內容是簡化訴訟手續,實行巡迴審判、就地審判。在審判中依靠群眾、調查研究,解決並糾正疑難與錯案,使群眾在審判活動中得到教育。
1943年,馬錫五同志從事司法工作後,親自參加案件審判實踐,經常下鄉,深入調查研究,進行巡迴審判,及時糾正一些錯案,解決了一些纏訟多年的疑難案件,因而受到群眾歡迎。人們把這種貫徹群眾路線,實行審判與調解相結合的辦案方法,親切地稱之為「馬錫五審判方式」。馬錫五審判方式的特點:(1)深入農村、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地了解案情;(2)依靠群眾、教育群眾,尊重群眾意見;(3)方便群眾訴訟,手續簡便,不拘形式;(4)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廉潔公正
以整風運動為思想基礎,以群眾智慧為力量源泉。這一方式是在巡迴審判基礎上成長起來的,是司法工作的一面旗幟。其出現和推廣,培養了大批優秀司法幹部,解決了積年疑難案件,減少訴訟促進團結,利於生產保證抗日,使新民主主義司法制度落到實處。
「馬」包括三個有機聯系的步驟:查明案件事實;聽取群眾意見;形成解決方案,說服當事人接受。
「馬」為當時廣大老百姓所接受和推崇,並在以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影響著我國民事訴訟程序的構造,其中許多具體原則和做法以後被直接運用於新中國的民事訴訟制度。
⑺ 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典型案例
在馬錫五到華池縣檢查工作的時候,突然遇見一個女青年攔路告狀。馬錫五受理此案後,首先在區鄉幹部和群眾中進行細致的調查,並且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原來,這個女青年叫封芝琴(小名捧兒)。自幼由父母包辦與張金才之子張柏訂婚,到1942年胖兒長大成人,經人介紹曾與張柏見過面,雙方都願意結為姻緣。但她的父親封彥貴為了從女兒身上多撈「彩禮」便與張家退了親,准備將胖兒賣給慶陽的財主朱壽昌。
張家知道後,糾集了親友二十多人,深夜從封家將胖兒搶回與張柏成婚。封彥貴告到司法處,司法人員未經周密調查,以「搶親罪」判處張柏與胖兒婚姻無效,張金才被判刑六個月,草草結了案。張家不服,胖兒也不服,便攔路告了狀。馬錫五掌握了基本案情後,又了解了胖兒的態度,胖兒表示「死也要與張柏結婚」。
馬錫五又廣泛聽取了群眾意見後,召開群眾性公開審判大會,作出如下判決:一、張柏與胖兒的婚姻,根據婚姻自主的原則,准予有效。二、張金才深夜聚眾搶親有礙社會治安,判處短期徒刑;對其他附和者給予嚴厲批評。三、封彥貴以女兒為財物,反復出售,違犯婚姻法令,判處勞役,以示警誡。
這樣的判決,合情合理,非常恰當,群眾聽後十分稱贊,熱烈擁護,勝訴者胖兒和張柏更是皆大歡喜。雙方當事人也無不表示服判,後來邊區文藝工作者以此事為素材,編寫了鼓詞《劉巧兒團圓》和劇本《劉巧兒告狀》,以後又改編成評劇《劉巧兒》。
⑻ 馬錫五的典型案例
1938年,華池縣封家園子村有個封芝琴(小名胖兒),由其父封顏貴包辦,與張金才之子張柏兒訂婚。1942年5月,封顏貴為多索聘禮,企圖賴婚,一方面教唆女兒以「婚姻自主」為借口,要求與張解除婚約;另一方面又將女兒高價出賣。而封胖兒與張柏兒在一次偶然相遇中,表示自願結為夫妻。
當她得知父親又將自己賣給慶陽縣朱孝昌為妻時,便暗中通知張家。張金才遂召集親屬20餘人,深夜攜棍棒闖入封家,將封胖兒搶去。封顏貴以張家「搶親」為罪名將其告到縣司法處。縣司法處不經調查研究,冒下判決:判處張金才徒刑6個月,封胖兒與張柏兒婚姻無效;但對封顏貴屢次出賣女兒的不法行為卻不予追究。對此,當事人不服,群眾也不滿意。適逢馬來華池巡視工作,封胖兒攔路告狀。
馬錫伍親赴封家園子,深入調查了解,還徵求封胖兒對婚姻的意見。在弄清全部案情的基礎上,就地公開審理,最後作出判決:依法撤銷華池縣司法處的判決;封、張雙方同意結婚,其婚姻有效;張金才黑夜搶親,擾亂治安,判處短期徒刑;封顏貴多次出賣女兒,違反政府法令,判處勞役,以示懲戒。對這個判決,群眾認為合情合理,受罰者甘心服罪,一對青年人更是歡天喜地,結成了美滿夫妻。《解放日報》為此發表社論,評述了馬錫伍審判方式的特點,認為這是邊區司法戰線上的偉大創舉。後來,邊區文藝工作者以此為素材,編寫了鼓詞《劉巧兒團圓》和劇本《劉巧兒告狀》,以後這一故事又被改編為著名的評劇《劉巧兒》。
「陝甘寧邊區政府時期,審判制度建設成就之一,就是樹立了群眾路線的審判方法和作風。陝甘寧邊區司法機關曾採取實事求是、為人民服務的審判方法和作風,也就是依靠人民、聯系人民、便利人民的群眾路線的審判作風。」1943年,華池縣溫台區四鄉農民封彥貴為貪圖彩禮,騙自己的女兒封芝琴(小名封捧兒)與自幼定親的張柏解除婚約,暗中把女兒賣給了慶陽縣48歲的朱姓地主。封芝琴發現受騙後,堅決不從,並表示願維持原有的婚約與張柏結為夫妻。而張家得知封彥貴買賣女兒後,便召集親鄰乘夜搶回封芝琴與張柏成親。封彥貴眼看人財兩空,氣急敗壞,告張家搶人。縣司法處受理後,對違法搶婚者判刑6個月,同時判封芝琴與張柏婚姻無效。封芝琴對此判決不服,當聽說馬錫五專員要到華池縣檢查工作時,決定攔路告狀。1945年4月11日《新華日報》發表的《一件搶婚案》中,對此作了詳細報道馬專員馬錫五是邊區婦孺皆知的,他在隴東當了這幾年專員,每年總要到所屬各縣巡視幾次工作。這里是華池縣境……迎面走過來一個二十幾歲的鄉下姑娘,當她發現面前來的是馬專員,不覺怔一下,然後立即深深地一鞠躬……這就是封捧兒,是封家園子搶婚案的女主角,她碰見了馬專員,就這樣告起狀來……封捧兒凌凌亂亂支支吾吾向馬專員訴說了一遍。「好吧」,馬專員說:「我現在到鄉公所去,你放心,我總要搞好這件事才走。」就這樣馬專員受理了這件案子。馬錫五首先在當地鄉村幹部和群眾中作了調查,詳細詢問了事情的前後經過。為了了解當地群眾對這件事情的看法,馬錫五和鄉區幹部訪問了許多老百姓。通過調查訪問,了解到群眾對封張兩家的糾紛雖然看法不盡相同,但對於封芝琴和張柏這一對好好的小夫妻被拆散,群眾表示不滿。這就證明前次縣司法處的判決的確不妥當。在此基礎上,馬錫五又派平日和封芝琴接近的婦女與她談話,以了解她的想法。並親自徵求封芝琴的意見。封芝琴的態度很明朗。她表示:「死也要與張柏兒結婚。」全部真相都弄清楚後,馬錫五立即會同華池縣司法處負責同志在當地鄉公所進行了群眾性的公開審理,邀請鄉親們參加案件審理,讓大家發表意見。群眾既對這種座談式的審判感到新奇,也為自己能參與審案而興奮。老百姓到的很多,有一些只是來看看「專員審案子」的,瞧瞧熱鬧;有一些則是來發表意見的,既然有權利說話,他們早就心裡癢得慌了。審理開始,首先是一般地訊問當事人,然後重要的節目到了:請大家發表對全案的意見。許多人說了話,有老頭子,也有青年人,有男的,也有女的。大家議論紛紛,發表不同的看法。大多數人的意見是:封捧兒既然同意,一對少年夫妻沒有問題,不能拆散。摸清群眾的意見後,進行了判決:承認封芝琴和張柏這對青年的婚姻有效,同時對買賣女兒者和非法搶親者都給以處罰。「這一回真正把問題解(決)了,不像前次那樣光通過法庭判決而問題沒有真正解決。這一回大家都覺得入情入理,非常恰當,受罰的承認自己罪有應得,一對小夫妻更是皆大歡喜。」馬錫五對「封芝琴婚姻案」的公正審理,不僅使一對反對封建婚姻制度,爭取婚姻自主的青年心願得以實現,也使群眾在參與案件審理充分發表意見的同時,受到了教育,提高了自覺遵守邊區婚姻條例的意識,有力地打擊了買賣婚姻的陋習。「封芝琴婚姻案」的公正判決一時成為美談,並迅速傳遍邊區。
1943年3月,隴東分區專員、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馬錫五在華池縣檢查工作時,通過深入調查,公正審理了當時很有影響的「封芝琴婚姻案」,並由此創造了深入調查研究,堅持原則,堅決執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座談式而非坐堂式,「民門」而非「衙門」的「馬錫五審判方式」。上世紀50年代初以「封芝琴婚姻案」為原型的倡導新婚姻觀念的評劇《劉巧兒》,以生動的人物、故事和膾炙人口的唱段紅極一時,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大影響,對1950年4月誕生的新中國第一部法規《婚姻法》的宣傳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每當演出《劉巧兒》,常常使我想到這位勤懇為人民辦案的馬專員。」新鳳霞「封芝琴婚姻案」發生後,邊區著名民間藝人韓起祥以此為基礎創作了長篇說唱文學《劉巧兒團圓》,在邊區廣大地區演唱。由於順應了邊區青年大膽爭取婚姻自主、反對買賣婚姻的強烈意願,再加上故事曲折生動,很快走紅陝甘寧邊區,並傳唱到其他解放區。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巧兒我自幼兒許配趙家,我和柱兒不認識怎能嫁他?上一次勞模會上我愛上人一個……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這是以《劉巧兒團圓》為腳本改編創作的反映青年爭取婚姻自主的評劇《劉巧兒》中膾炙人口的唱段。馬錫五對這部宣傳婚姻法的劇目十分關注、關心。著名評劇表演藝術家,巧兒的首演者新鳳霞這樣回憶:有一天在民主劇場演出,散戲後馬錫五同志到後台看望我們。「他身穿老區的粗布灰制服,滿面笑容,和藹可親。他一進後台大家就把他圍住了……連前台的工作人員也來後台跟馬錫五同志坐在一起談心,都要聽聽他看完《劉巧兒》的意見。馬錫五說:劉巧兒這個角色演得好,很真實,唱得也好。趙柱兒演得也朴實,和真的柱兒很像。」同時,他也熱情地提出了改進意見,主要是演員的化妝,要符合當時當地的習慣,如巧兒辮子上扎紅絲繩不對,應當是用紅絨線繩扎辮子,還應戴上樸素的耳環;趙柱兒頭上扎的毛巾結子應打在前頭,打在後頭是河北農民的扎法,而不像陝北農民了……《劉巧兒》劇組根據馬錫五和一些當年在邊區工作過的老同志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的改進。之後,更加接近現實、接近生活的《劉巧兒》受到了廣大觀眾的熱烈歡迎和普遍贊譽。新鳳霞在回憶文章中曾對當時的演出盛況及其影響作了如下描述:1950年,為宣傳婚姻法,《劉巧兒》演遍了農村、工廠……有一回我們到順義縣演出,散戲後我正在卸妝時,進來一位老頭,還有一位十六七歲的女孩兒跟著。老頭對我說:「戲很好看。看戲後我決定不做『巧兒她爹』,我女兒要學劉巧兒。我跟閨女說了,明天就去退彩禮。」說著,老漢低下了頭,臉上帶著很難為情的樣子。女孩走到我面前,紅著臉小聲說:「謝謝。」原來,女孩自己找了對象,父母不同意;父親做主給女兒包辦了婚姻,收了彩禮。女孩兒反對,吵著鬧著要死要活。沒想到看了《劉巧兒》,老漢改變了想法,決定退彩禮,女孩兒為這太感謝我們了,非要親自向我道謝不可。他們爺倆歡天喜地地走了,看見他們幸福,我也感到幸福。1956年,長春電影製片廠將評劇《劉巧兒》搬上銀幕,「劉巧兒」的故事傳遍全國,劇中的劉巧兒和趙柱兒成為了那個時期爭取婚姻自由、反對封建包辦的男女青年心中的偶像。
在邊區群眾口中,馬錫五被譽為「馬青天」,但他卻只把自己看作一名為大家做事的「公家人」馬錫五,陝西志丹縣人。1930年追隨劉志丹參加革命活動,193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他是隴東人民熟悉和愛戴的領導人。在長期從事革命斗爭並擔任重要領導工作期間,他始終堅持走群眾路線,堅持實事求是,正確貫徹和維護黨的政策與原則,1937年9月任慶環分區專員公署專員,1940年7月,慶環分區與隴東分區專署合並為隴東分區專署,馬錫五任副專員、專員,1946年4月,被選為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在長達10年之久的時間里,馬錫五與隴東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情誼。尤其是在1943年兼任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期間,為健全邊區的法制,他幾乎走遍全區所有村莊,走家串戶,深入群眾,調查研究,設立流動法庭,公開審理,公平辦案。他不僅正確公正地審理了著名的「封芝琴婚姻案」,還通過詳細了解案情,大膽走群眾路線,審理平反了當時影響較大的曲子縣所謂的「三兄弟謀財殺人案」,釋放了被錯押的三兄弟,懲辦了真正的兇手。此後,他又受理了合水縣五區六鄉的兩起對縣判不服的土地糾紛案,他派分庭有關工作人員深入實地調查,做了大量調查工作,合理、妥善地解決了這兩起有影響的土地糾紛案。這幾起在邊區頗有影響案件的正確處理,讓邊區群眾認識了為人民辦好事的「馬青天」,邊區到處傳頌著馬專員深入群眾,公平斷案的佳話。同時,邊區司法戰線上也正式總結並形成了著名的「馬錫五審判方式」。「馬錫五審判方式」的主要特點即深入調查,不輕信呈狀,在司法工作中貫徹黨的群眾路線,通過深入群眾開展全面的調查而弄清案情事實;合理調解,將判決和調解相結合,在堅持政策法令的原則下,對一般民事案件進行合理的調解;實行座談式而非坐堂式,「民門」而非「衙門」。集中為一點,就是「充分的群眾觀點」。「馬錫五審判方式」從1943年開始形成,到1944年在陝甘寧邊區和各抗日民主根據地推廣,使抗日民主根據地的司法工作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馬錫五的名字成為抗日民主根據地人民司法戰線上的一面旗幟。馬錫五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品質和作風,以及他的卓越政績,得到了人民的贊譽,受到了黨和邊區政府的表彰和獎勵。1943年1月,在西北局高級幹部會議上,西北局和邊區政府表彰和獎勵了全邊區推選出來的領導經濟建設成績昭著、刻苦奉公、在群眾中有威信的22名領導幹部,馬錫五就是其中之一。毛澤東主席在給他的獎狀上親筆題詞為:「一刻也離不開群眾。」在馬錫五心中,人民群眾是最偉大的,最有智慧的,「三個農民佬,頂一個地方官」,這就是馬錫五的信條。他平易近人,謙虛樸素,善於接近群眾也樂於接近群眾,他時常走村串戶,和鄉親們談天說地,了解群眾的疾苦,對於群眾反映的問題,他總是認真地去解決。他為群眾解決了一個個冤案,他處理的案子件件入情入理、公平公正,不僅使群眾感到滿意,而且增強了人民群眾對民主政權的信任,大大提高了黨和政府的威信。在邊區群眾口中馬錫五被譽為「馬青天」,但他卻只把自己看作一名為大家做事的「公家人」。是的,馬錫五是一名「公家人」,是一名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家人」;是一名將調查研究貫徹於工作全過程、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得到群眾交口稱贊的「公家人」。「群眾在幹部的心裡有多重,幹部在群眾心中就有多重。」1962年4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謝覺哉同志為悼念馬錫五寫的輓詩,輓詩集中體現了人民群眾對馬錫五的贊頌和懷念你是從群眾泥土裡長出的一棵樹,群眾泥土是你智慧的源泉你做司法工作:不為陳規束縛,不被形式糾纏。能深入,能顯出;既細致,又自然。多少人民叫你「馬青天」。你一些好的判例並未完全搜輯,《劉巧兒》只是個小小的流傳。病,奪去了你的生命,你的品質、智慧、作風, 永遠留在同志們的心田。
⑼ 馬錫五審判方式
馬錫五審判方式是以陝甘寧邊區從事司法審判工作的馬錫五命名的。這種審判方式是在當時的司法理念、制度和經驗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和發展出來的較系統的民事訴訟模式。我們可以用以下四個特點歸結馬錫五審判方式:(1)法官全面調查證據,發現案件事實真相;(2)發動和依靠群眾,調解為主,司法幹部與群眾共同斷案;(3)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廉潔公正;(4)實行巡迴審理、田頭開庭等簡便利民的訴訟程序。其中許多具體原則和做法以後被直接運用於新中國的民事訴訟制度。馬錫五審判方式包括三個有機聯系的步驟:查明案件事實、聽取群眾意見形成解決方案、說服當事人接受。馬錫五審判方式之所以為廣大老百姓所推崇,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影響著我國民事訴訟程序的構建,是因為:首先,馬錫五審判方式強調法官調查研究,查明案件事實,這充分回應了當事人對查明「真相」的要求;其次,充分考慮群眾意見作出的裁判為群眾所樂於接受;最後,當事人在社區輿論壓力下,也容易服從判決和調解結果。因此,馬錫五審判方式既滿足了當事人對法官「為我做主」的客觀期望,又能讓當事人的情理要求得到表達。這是這種審判方式獲得當時社會民眾熱烈擁護的主要原因。但是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另一面是周期長、成本高、法官權力大,審判的正當性主要依賴於法官個人的品德和人格魅力。
⑽ 如何傳承和發揚馬錫五審判方式
本網訊馬錫五審判方式作為法院特別是基層法院審判案件的重要模式,讓更多的法官走到群眾中間去,把法庭開到離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強調,推行馬錫五審判方式是全省法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舉措,各地法院要學習先進經驗,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實在在的措施,把馬錫五審判方式推向深入。那麼,呢? 馬錫五審判方式並不是馬錫五個人的發明,而是在當時的司法理念、制度和經驗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和發展出來的一種訴訟模式,其中許多具體原則和做法以後被直接運用於新中國的民事訴訟制度。該審判方式具有以下三個顯著特點: 一是強調走群眾路線,注重調查研究。深入鄉村,走近群眾去調查案情,征詢群眾的意見,傾聽群眾的呼聲。通過調查研究,理清是非曲直,並動員廣大幹部群眾共同參加案件的調解。 二是調判結合,注重調解。辦案中他不是簡單的一判了之,而是根據不同的對象、有的放矢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化解當事人的抵觸情緒,曉之以理, 動之以情, 最大限度地力爭調解結案。 三是巡迴辦案,方便群眾,辦案中他經常到田間地頭、群眾家中就地開庭解決糾紛,方便群眾訴訟。 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優勢在於當事人的情理得以充分表達,司法的人民性得以最大限度地彰顯,這種訴訟模式在當時的歷史時期對鞏固民主政權,調解民事糾紛,維護根據地的社會穩定,促進邊區生產,保證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勝利都發揮了重大作用,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 馬錫五審判方式包括三個有機聯系的步驟:查明案件事實、聽取群眾意見形成解決方案、說服當事人接受。馬錫五審判方式為當時廣大老百姓所接受和推崇,並在以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影響著我國民事訴訟程序的構造,其中許多具體原則和作法以後被直接運用於新中國的民事訴訟制度。 傳承和發揚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具體舉措 。首先, 樹立司法為民、司法利民的理念。 按照省高院的要求,牢牢把握馬錫五審判方式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的理論精髓,深入開展巡迴審判工作。法院黨組成員帶頭轉變作風,帶頭真抓實干,帶頭巡迴審理重大疑難案件。為廣大法官作出表率,統一幹警思想,切實把巡迴審判變成了兩級法院廣大法官的自覺行動。 其次, 追求和諧、注重調解。 2009年全省法院系統開展調解年活動為契機,大力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深入開展巡迴審判工作,用人民群眾聽得懂、看得明、信得過、靠得住的方式解決糾紛,做到真正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司法審判原則,切實做好人民內部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使案件處理盡可能地做到案結事了。法官審判案件不僅要正確適用法律,更重要地是要盡可能地讓當事人無論輸贏都心服口服。為此,王勝俊院長指出在民事審判工作中,要注重調解,依法調解,河南高院張立勇院長也指出:要堅持以定紛止爭為目標,推動建立和發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進一步做好司法調解,指導人民調解,依法監督支持仲裁調解的工作。 針對司法調解工作,張立勇指出調解是更高層次的審判,並希望全省法院要堅持調判結合,以調為主,調解優先的原則,在各項審判中開展全程調解,全員調解。其強調,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化解矛盾、促進和諧。而司法調解工作最容易實現構建和諧、以人為本的目標。法官審理案件不能一判了之,要通過扎實細致的調解工作真正做到使當事人服判息訴。人民法院要藉助政府、工會、婦聯等的力量,使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結合起來;人民法院的司法調解工作要貫穿整個訴訟過程,要實現訴前調、訴中調、訴後調,不斷擴大調解的適用范圍,以隨時隨地、最大化地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 一方面,法院幹警首先在思法理念上實現三個轉變。即從重判輕調向調判並重轉變;從重庭審調解向訴訟全過程開展調解轉變;從忽視人民調解向積極藉助社會力量進行調解轉變。另一方面,探索創新,構建大民調工作格局。今年以來,全市法院把訴訟調解與行政調解、人民調解有效結合起來,形成了三位一體、多方聯動的全方位、立體化的大民調格局和網路,取得了顯著成效。 走群眾路線,依靠群眾辦案。通過社會的力量來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建立和諧關系,維護社會穩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離不開良好的外部環境。如何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就要求我們廣大法官繼續發揚好我黨走群眾路線的優良傳統,摒棄座堂問案,多到案發地調查走訪群眾,征詢當地群眾、基層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當地黨委政府對案件處理的意見和建議,要將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和當事人舉證結合起來,盡可能地發現案件的客觀事實,不能以當事人有舉證責任為借口忽視法院查明案件事實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