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電影只有 24 格每秒
人眼及其數據接收與傳輸系統每秒能夠輸送10-12格畫面,然後大腦的視覺處理中心會將每格畫面保留1/15秒。所以,如果在前一格畫面尚且保留的1/15秒內大腦又收到一幅新的畫面,那麼這就產生了連續運動的感覺。
另外,實驗室研究證明,人的感光系統能夠區分多達每秒48次閃光,如果繼續提高頻率,那麼亮和暗之間的轉換就無法被人察覺了。所以50Hz交流電下運作的台燈閃爍,人基本上是無法察覺的。請注意,作為電影、電視、游戲存在基礎的「似動現象」最低幀率,和閃爍與否並不是一回事。電影在較低的放映速度下,比如16-24格每秒,即使已經構成了運動畫面的幻覺,亮度的變化仍會被人眼察覺到閃爍,亮度越高閃爍越明顯。
附帶一說,按照Peter Jackson他們目前的技術方案,如果電影拍攝幀率提高到48格/秒,那麼放映時將會採用「雙閃」(double-flashing)來代替「三閃」(triple-flashing),因為實際幀率提高了,不需要單幅畫面再重復出現三次那麼多,兩次足矣。但是,更激進的技術原教旨主義者、特效大師、Showscan的發明人Douglas Trumbull(Douglas Trumbull)認為,應該徹底取消同一幅畫面反復播放兩次或三次的做法,電影放映質量才會得到根本提高,所以他鼓吹的是每秒66格的拍攝、放映速度。總而言之,24格每秒已經是80餘年來的世界規范,不久的將來是否會有變化,需要觀察。至於游戲,不像電影放映存在同一幅畫面反復刷新的情況,所以一般的動作類游戲必須超過48Hz的閃爍容忍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