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這是什麼電影。。
http://ke..com/view/51.htm
【片名】Texas Chainsaw Massacre
【譯名】德州電鋸殺人狂
【年代】2003
【國家】美國
【片長】98Mins
【類別】恐怖
【語言】英語
【字幕】中文字幕
【評分】5.7/10 3,216Votes
【鏈接】http://us.imdb.com/title/tt0324216/
【導演】馬庫斯·尼斯佩爾Marcus Nispel
【主演】傑西卡·貝爾Jessica Biel
喬納森·塔克Jonathan Tucker
艾瑞卡·里爾森Erica Leerhsen
安德魯·布賴尼亞斯基Andrew Bryniarski
【簡介】
五個年輕人——艾琳、凱普、摩根、安迪、佩布,駕駛房車一路歡快地駛入荒漠中的德州特拉維斯鎮,他們此行的目的是試圖從這里潛入墨西哥去購買毒品。途中,一個滿身傷痕、喪魂落魄、歇斯底里的女孩——傑蔓的出現,勾起了他們的好奇心,他們在女孩的帶領下進入一幢陰森大屋試圖弄清真相,大屋被一股神秘、恐怖的氛圍所籠罩,彷彿有一雙眼睛始終在窺視著他們的一舉一動,正當這群年輕人驚恐萬分、不知所措時,電鋸聲驟然而起,他們最後的噩夢隨之降臨……
[幕後]
本片是1974年同名恐怖片的重拍版。老版的《德州電鋸殺人狂》取材自50年代連續殺人魔Ed Gein的真實事跡,由導演托比·胡伯(Tobe Hooper)執導,是與《驅魔人》、《閃靈》、《猛鬼街》等齊名的恐怖經典之一,每次電影雜志評選恐怖經典,《德州電鋸》都榜上有名——在《首映》最近推出的名單上,它更是高居榜首,在影迷心中的魅力至今仍未消褪,連奧斯卡名片《沉默的羔羊》也是受了它的影響。
在《德州電鋸》上映後的20年間,曾陸續推出了3部續集,分別是1986年丹尼斯·霍帕主演的《德州電鋸殺人狂續集》(The Texas Chain Saw Massacre 2)、1990年威格·蒙坦森主演的《皮臉:德州電鋸殺人狂3》(Leatherface: Texas Chainsaw Massacre III)和1994年由當時尚未成名的蕾妮·齊薇格與馬修·麥康納主演的《德州電鋸殺人狂之歸來》(The Return of the Texas Chainsaw Massacre),當然質量是一部不如一部,最後一部更被IMDB斥之為「徹頭徹尾的垃圾」。
不過本次新線老版重拍,卻是信心十足,請來《珍珠港》名導邁克爾·貝擔任監制,影片採用最近流行的低成本(投資僅1300萬美元)、紀錄片式的拍攝手法,演員則是清一色的年輕面孔,試圖烘托出一種比虛構的更加詭異誘人的效果。邁克爾·貝興奮的說,本次重拍了卻了自己多年的心願,那頭戴詭異的人皮面具、身著屠夫圍裙,揮舞電鋸的「高大」形象——皮臉(Leatherface)又回來了。
導演馬庫斯·尼斯佩爾此前是頗有名氣的商業廣告導演,曾為許多著名樂隊拍攝過MTV,這是他投身電影界後的第一部大銀幕作品,邁克爾·貝期望馬庫斯的手法能為影片帶來更多新意,最大限度地擺脫原作的影響。女主角傑西卡·貝爾是美國有名的電視紅星,她主演的熱門劇集《七重天》(Seventh Heaven)已經連續播出了7年,去年的電影作品《誘惑法則》獲得極好的口碑,明年則有吸血鬼動作片《刀鋒》第3集推出,年僅21歲的她演藝事業十分看好。出道以來,傑西卡一直以鄰家女孩的形象出現,對此已感厭倦的她曾主動要求挑戰演技,演出《美國美人》里的叛逆女孩角色,可惜《七重天》監制始終不放人,而讓索拉·布奇撿了寶。傑西卡一怒之下跑去為時尚雜志《Gear》拍了一輯性感裸照,引起轟動。
這次受邀在《德州電鋸殺人狂》扮演女主角讓傑西卡很是興奮,她表示,「能得到邁克爾·貝的邀請是我莫大的榮幸,我覺得即使在以情節和特技來吸引觀眾的恐怖片里,演員的演技也相當重要。希望觀眾能夠再次認可我,尤其是演技方面。」
影片點評
[編輯本段]
在新版的《德州電鋸殺人狂》中,觀眾也許或多或少的會發現托比·胡伯原版的影子。雖然,當今伴隨MTV成長的一代已遠離了那個恐怖的時代背景,但享受安逸生活的他們,又十分願意坐在影院的沙發椅上,一邊吃著爆米花,一邊大呼小叫地追求感官刺激。這也是近來好萊塢低成本恐怖片十分流行的主要原因。長期以來,美國觀眾有在萬聖節觀看恐怖片的傳統,本次由邁克爾·貝製作的《德》片,情節起伏跌宕,剪輯連貫、一氣呵成,拍攝手法較為新穎.
《德州電鋸殺人狂》真實版
[編輯本段]
1974年10月21日,在美國德州奧斯汀市,羅伯特·克里森將兩名傳教士———20歲的加里·達雷和19歲的馬克·菲斯切謀殺在自己的小貨車中。隨後,他更令人發指地將二人的屍體用一把動物標本剝制師使用的電鋸切成碎塊。值得一提的是,此案的發生和著名恐怖電影《德州電鋸殺人狂》公映是同一年———也是1974年,而且是同一地點———德州。因此,人們普遍認為,他這麼做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德州電鋸殺人狂》的啟發。即使很多年後,每當電視台要播放關於克里森一案的最新進展時,總會先播一小段《德州電鋸殺人狂》的電影片斷。
不過,真實版的《德州電鋸殺人狂》即使無需好萊塢的添油加醋已經夠曲折離奇的了。被克里森謀殺的兩名傳教士都是摩門教徒,而克里森本人對摩門教會一直深惡痛絕。案發那天下午4點左右,克里森謊稱自己是中央情報局(CIA)的間諜,假意邀請兩人走進他的拖車吃鹿肉,兩名年輕人對他的花言巧語深信不疑,也想藉此機會好好宣傳一下摩門教的教義。結果,在那個秋日陽光明媚的下午,兩名可憐的年輕人進車之後就再也沒能出來。甚至人們連屍體都沒能找到。
當時克里森的拖車停在當地一家大型動物標本商店旁。兩人失蹤的第二天,有人在那家動物標本商店發現,店中那把大型電鋸刀鋒上赫然殘留有人體組織和頭發!而這把電鋸是將動物屍體製成標本的工具,主要是用來切割鹿角的。隨後法庭鑒定表明,那些頭發正是兩名傳教士的,而且電鋸刀鋒也損失嚴重,顯然是用來鋸過大量堅硬的東西。同時,被害人之一達雷的祈禱書也在克里森拖車附近找到。辦案人員開始懷疑,克里森很可能是到標本店中借來電鋸,然後將受害人大卸八塊。
此外,警方還在克里森的拖車上發現數個彈孔,這些彈孔和後來在克里森的小汽車上發現的一個彈孔口徑相同,它們都是由同一支槍中射出的子彈造成的。接著,警方又在克里森拖車中找到了兩名被害人的手錶和鑰匙,以及他們汽車的輪子和輪胎。這些充分的證據使陪審團只花了20分鍾時間就定了克里森的死罪。
其實,對克里森稍微熟悉一點的人都知道,克里森一直以來都行為怪異,前科累累。早在他18歲那年在紐約一家醫院的急診室中,他因為等得太久失去耐心開槍亂射,幸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1971年,美國警方的一次突擊搜捕行動中在他家中找到126把來復槍和獵槍、32把手槍、42000發子彈和100磅火葯,擁有這些武器彈葯是非法的。更有甚者,一次他一絲不掛地抱著一頭剛死不久的小鹿的新鮮內臟在浴缸里泡澡,把他那位無意中走進浴室的第三任老婆嚇得半死
殺人狂再騙婚遠赴英倫
但是恐怕所有人都不會想到,像克里森這麼一個人,卻一直好好地活了將近30年。盡管種種跡象顯示除了克里森之外兇手不可能是別人,但克里森被捕之後卻一口咬定,事發當晚他壓根就沒見過兩名受害者,更沒有請他們上車吃那頓「最後的晚餐」!定罪之後,他強烈要求上訴,上訴書多達數百頁,其中最為關鍵的一條就是,當時警方從他的貨車上採集證據的時候並沒有正式的搜查證,因此他的殺人罪證被認為無效。1977年,因為證據不足他上訴成功,
幾年之後,克里森又因非法使用武器被判7年徒刑,收押在紐約州監獄中。服刑期間,他通過書信方式認識了自己後來的老婆瑪麗·朗雷。
朗雷女士是英國亨伯賽得郡一位警察的的遺孀,居住在英國小城漢堡,該城地遠人稀,少有遊客拜訪。朗雷女士在前夫死後加入國際交友協會,希望能開闊視野,認識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不料居然「有幸」結交了克里森這麼一個殺人狂「好友」!朗雷女士回憶說:「國際交友協會寄給我一張名單,上列14人的通訊地址,男女都有。我給他們全寫了信———克里森的名字也在上頭。」
盡管當時克里森不過是名正被關在紐約州監獄的囚徒。但是他在回信中卻謊稱自己是一名監獄員,而朗雷女士也相信了他。此外,天真的朗雷女士還相信了克里森編造的一系列謊言———克里森說他不僅精通6國語言,而且擁有歐洲好幾家名牌大學的學位;他曾駕駛戰斗機在朝鮮上空執行任務,也曾在越南的深山老林浴血奮戰;他曾為中情局開過U2間諜飛機,也曾為貝爾航空公司飛過原型機;作為一名特種隊員他曾參與過刺殺切·格瓦拉的行動,作為一名間諜他曾將60年代在斯維爾得夫斯克被打下來的U2飛機駕駛員加里·鮑爾斯營救回國,而作為一名英雄,他還得到美國國會頒發的榮譽獎章!
1988年克里森被保釋出獄,頻頻出現在當地電視節目中———人們稱他為「得州電鋸殺人狂真實版」,可惜遠在英國的朗雷還蒙在鼓裡。兩年之後,1990年,克里森寫信給筆友瑪麗·朗雷,說想去英國和她見見面。朗雷女士的兒媳婦卡羅琳回憶:「本以為他當時只是度假玩個把月就走,誰知他人還沒到,大包小箱就已經全部空運郵寄到了!我們這才明白:好傢伙,他這是打算在英國定居哇!起初他還說『等美國戶口安頓下來就搬走』,可後來就壓根不提這兒啦!」
當地警方事後調查發現,克里森是用遊客簽證進入英國的,每天都有數千美國人持這種簽證入境,不需經過任何審查。而入境之後,他立刻和朗雷閃電結婚,將臨時居住證換成了綠卡。
朗雷說:「當時我同意和他結婚主要是出於同情,你想啊,一美國老光棍無親無故,飄洋過海來看我,我不收留他難道讓他睡大街上去不成?」1991年1月11日,兩人在當地結婚登記和領了結婚證。至於蜜月,兒媳卡羅琳傷感地說:「咳!老兩口就是去倫敦轉了一趟,其主要目的還是為了拿他的證!」
DNA緝真凶原形畢露前只有朗雷對新老公同情有加,可是她的親朋好友卻對克里森沒有什麼好印象。剛搬到那會兒,克里森整天把「國會頒發的榮譽獎章」掛在脖子上炫耀,可沒多久別人就發現那不過是個隨處可以買到的冒牌貨。而且時間一長,克里森的暴虐本色盡顯無遺。一次他和鄰居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居然掏出了子彈已上膛的獵槍頂著對方太陽穴吼到:「他奶奶的這要是在得州,我早就把你的腦漿給打出來了!還沒人敢和我這麼說話哩!」即使是這樣,依然沒有引起當地警方對這個老頭的足夠重視,克里森後來向亨伯賽得郡申請經營槍支的許可證,居然順利獲得批准。
2000年6月,先進的DNA分析技術令1/4個世紀前的電鋸殺人案有了重大進展,得州法庭決定重新開庭審理此案。當年,警方曾在克里森家附近數英尺遠處發現了寫有克里森名字的血衣,20多年後,專家對血衣進行了DNA檢測,發現血跡是被害人達雷的,而且衣服上的毛發也和被害人相符。限於技術水平,這項測試在1974年進行案件調查時不可能進行。至此,鐵證如山,等待克里森的將是死刑判決。
隨後,美國的辦案人員一路追蹤,找到了隱居英國多年的克里森。在此之前,2000年克里森被當地皇家法庭因非法擁有武器罪名判處3年有期徒刑。2001年10月,剛從沃里郡監獄被放出來的克里森又再度被捕。歲月不饒人,當年威風一時的殺人狂在20多年後,已是重病纏身,只能終日坐在輪椅上———他的膝蓋徹底壞掉,根本無法走路。即使如此,他仍然是得州通緝名單的榜首人物。至此,對於朗雷女士來說,一場持續了十幾年的惡夢終於畫上了句號。「一切都結束了,我徹底安全了。」她告訴警方,克里森曾用槍逼著她的腦袋警告說,「如果你膽敢離開我,我就殺了你!」
從那之後,克里森一直被關在倫敦東南的一所監獄中,等待著引渡回美國。2003年4月17日,他因心臟病突發被緊急送往伊麗莎白醫院,4天之後醫治無效死亡,終年70歲。
⑵ 請問有人看過《12 angry men》這部影片沒有呢中文譯名是什麼呀講的什麼故事呢非常感謝!
中文名《十二怒漢》
【片名】:12 Angry Men
【譯名】:十二怒漢
【年代】:1957
【類別】:劇情/懸疑/罪案/驚悚
【導演】:悉尼·呂美特(Sidney Lumet)
【編劇】:Reginald Rose
【主演】:亨利·方達(Henry Fonda) .... Juror #8 (Mr. Davis)
Lee J. Cobb .... Juror #3
Ed Begley .... Juror #10
E.G. Marshall .... Juror #4
Jack Warden .... Juror #7
Martin Balsam .... Juror #1
John Fiedler .... Juror #2
Jack Klugman .... Juror #5
Ed Binns .... Juror #6 (as Edward Binns)
Joseph Sweeney .... Juror #9 (Mr. McCardle)
George Voskovec .... Juror #11
Robert Webber .... Juror #12
【片長】:96分鍾
【國家】:美國
【語言】:英語
【評分】:8.6/10 (22,284 votes)
【鏈接】:http://www.imdb.com/title/tt0050083/
【格式】:Div3+MP3
【尺寸】:688x416
【大小】:1CD(690.28M)
【字幕】:點我
【簡介】:
五十年代是好萊塢電影發展的一個重要時期,在這個時期集中地涌現出了一大批在電影史上不朽的優秀演員和導演。亨利·方達無疑是這一時期最具影響力的男影星之一,悉尼·呂美特也是這一時期最有才華的年輕導演之一。
悉尼·呂美特(Sidney Lumet)的處女作《十二怒漢》雖然請來了牛氣十足的亨利·方達(Henry Fonda)擔當主演,但是它仍然不是一部大手筆的電影。該片的場景單調得離奇——全片只有一個場景,可以創吉尼斯世界紀錄。(有人認為影片開頭和結尾還有法院大門的鏡頭,實際上剪掉這些鏡頭都不會對整部影片有任何影響。)這一個能讓所有觀眾痴痴地看上一個半小時的場景,就是一間陪審團的休息室,把旁邊的小廁所計算在內都不會超過40平方米!
悉尼·呂美特用他魔術般的藝術表現力讓這間不足40平房米的房子展現了耐人尋味的感人故事:一個在平民窟中長大的男孩被指控謀殺生父,旁觀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鐵證如山。擔任此案陪審團的12個人要與案件結案前在陪審團休息室里討論案情,並要一直通過討論結果,才能正式結案。
十二個人各有自己的職業也生活,他們當中有巧舌如簧的廣告商、仗義執言的工程師、毫無見地的富家子、歧視平民的新貴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靜的銀行家、只趕時間的推銷員。每個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說話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達扮演的工程師之外,其餘的人都對這個案子不屑一顧,在還未進行討論之前就早早認定男孩就是殺人兇手。在第一次投票表決的時候,由於工程師的一票「無罪」票,使得大家要進入討論;經過一番爭吵,有一個老者開始站到了工程師的一邊;沒有達成一致就要繼續討論,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爭論和思維斗爭中,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本案有著諸多的疑點,如果大家都不負責任的投了「有罪」票的話,將會白白的斷送一個年輕人的性命。最終通過了各種不同人生觀的沖突,各種思維方式的較量,所有的陪審團員都負責任地投出了自己神聖的一票。
十二個大男人在炎熱的夏天擠在一間小房子里,爭得面紅耳赤,時不時地有人要掄起胳膊扁人,那場面好不熱鬧。電影觀眾在看這十二個憤怒的男人爭論的時候也會反思如果自己被賦予了這種神聖的權利,自己會不會負責任地對待它呢。劇情我就不提示得太多了,或許還有一些沒有看過該片的朋友正要體會這個故事呢。
《十二怒漢》的節奏安排很巧妙。要知道,一部一個半小時的電影只有一個房間的場景,要讓觀眾坐得住,不分段是不行的,但是如果有明顯的分段又會有機會讓觀眾分批地溜走。所以本片採用了兩種分段的方式:一種是演員的身體活動狀況,另一種是整個案件的思維活動狀況。思維活動狀況是指陪審團成員們對這個案件的思考、推理的進程,這個進程是時時受阻的,案情分析到一定的地方就會被卡住,所有的人都沒有主意了。此時需要一段時間來等待新的案情突破點在某個人物的腦子里蹦出來,但是這需要時間。所以這個時候就插入一些演員的身體活動狀況的變化,比如中場休息上廁所的時候,不同的人在廁所中的互相嘲諷;被說到傷心處的人暴跳如雷,憤然起身要去打人;外面突然下起大雨,大家起身關窗子等等。交錯出現的這兩種狀況變化使劇情層層遞進,而又渾然一體。
最難得的是片中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每個演員都演出了自己的味道。然而更絕的是在第一次表決中唯一提出異議的工程師,自己也沒有清晰的為男孩洗脫冤屈的思路,它只是提出了一種會冤枉嫌疑犯的可能性。所以每一個角色不但有自己的性格,而且他們自己的內心都是矛盾的。在整部影片過程中大多數角色都反復地思考著自己的立場,自己跟自己的思想斗爭,直到最後才知道自己到底應該怎樣行使自己神聖的權利。
《十二怒漢》是亨利·方達鼎盛時期的代表作,也是悉尼·呂美特的基石。眾演員出色的表演,和導演對電影節奏的准確把握使本片成為了電影史上的不敗經典。
陪審團醒了——評電影《十二怒漢》(12 Angry Men)
十二個普普通通的人,他們以前素不相識,以後可能也沒有什麼打交道的機會。為了一樁殺人案件,他們坐在了一起。
就是這十二個人,被這個司法制度挑選了出來,組成了一個名叫「陪審團」的神聖組織,要開始決定另外一個人的命運,決定他是有罪還是無罪,是活著還是死亡。他們本來不懂法律,似乎也沒必要懂得法律,因為他們不過是在法律強加的義務之下而被迫來到法庭的。他們來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從事不同的職業,有自身更關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經驗,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
在經過六天冗長枯燥的聽審之後,法官終於對陪審團發布裁決指示了。被告是一名年僅18歲的男子,被控在午夜殺害了自己的父親。法庭上提供的證據也極具說服力:居住在對面的婦女透過卧室及飛駛的火車窗戶,看到被告舉刀殺人;樓下的老人聽到被告高喊「我要殺了你」及身體倒地聲音,並發現被告跑下樓梯;刺進父親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經購買的彈簧刀一模一樣。而被告聲稱從午夜11點到凌晨3點之間在看電影的證詞極不可信,因為他連剛看過的電影名字也說不出來。
對於這個鐵證如山的案件,裁決有罪應該是板上釘釘。根據法律,他們只要一致表決通過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驅使他們盡快作出裁決的更重要的理由是:這些陪審員實在已受夠這拖沓的審判了;他們被鎖在這間悶熱的小屋裡,汗流浹背,焦躁不安;有人還惦記著自己的生意或下午的球賽。總之,這些更重要的理由歸結到一點就是,這時的他們還沒有真正進入「陪審員」的角色,所謂以公正法律的名義、所謂根據證據,不過是他們只想例行公事,然後趕快回家的托辭。
他們的確不知如何進入自己的角色:電影開初給我們展現的是一幅散亂嘈雜的會議室場景,上洗手間的、抽煙的、閑聊的、坐在桌上的、看財經版報紙的、感冒擤鼻涕的、看著窗外風景的、羨慕對面富人大廈的;對此無比厭倦的、因第一次參加陪審而感到莫名其妙激動的。這給人的印象就是法律裁判並不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但程序畢竟是要走的。所以他們按號入座,開始舉手錶決:11票有罪對1票無罪,結果有一人異議,這意味著必須討論下去、給出懷疑無罪的理由。其他人當然不願意,爭論越來越激烈,人們越來越憤怒。亨利•方達主演的這個持反對意見的陪審員,拋出了自己的疑惑。隨著辯論深入,控方證據的混亂和矛盾之處不斷揭示出來,比如同樣的刀子不止一把;樓下老人不可能在列車噪音中聽到被告喊叫;老弱殘疾的他也不可能在15秒內趕到門口看到被告逃走;聲稱看見殺人的婦女鼻子兩邊有凹痕,證明她長期戴眼鏡,而晚上她不可能戴著眼鏡睡覺,所以她在床上看到殺人的證詞不可靠;甚至 「我要殺了你」這話也並不意味著被告真的殺了人,因為這也許只是一句氣話,況且在辯論中,也有陪審員氣急敗壞地說過這句話;被告記不住看過的電影也正常,因為經過質問,一位陪審員在清醒的時候也無法記得看過的電影,等等。
整個過程跌宕起伏,中間經歷了六次表決,表決方式有寫紙條、舉手、口頭表示,其結果分別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1比11,同意有罪的人越來越少,最後頑固堅持被告有罪的陪審員終於放棄立場。被告終於被宣判無罪。
這就是整個故事的情節,真實似乎得到揭示;正義好像得以伸張。但是,誤讀就在這里:我們千萬不要因為這樣的結果就以為上述辯論所指向的就是所謂的事實和真相,或者易言之,不要以為辯論的過程乃是廓清迷霧、顯現真理的過程。即使我們有了上面那麼多所謂的「事實」,但從影片的結局來看,這些事實反映的不過是「矛盾的事實」、是一種矛盾的狀態,是以證據本身的撲朔迷離來表現客觀事實本身的不確定性。被告之所以被判無罪,是因為這種矛盾的無法解決,而不是因為他事實上沒有殺人。即使被告被宣判無罪,被告本身是否殺人仍然是一個謎,導演仍然沒有、而且是故意沒有給我們一個關於事實和真相的可靠答案。
這是為什麼?這是制度的邏輯。且讓我們再回到電影的一些具體細節當中。其實,在這樣的司法制度中,真正能使被告有罪的理由就是排除合理懷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也就是說,只要一個正常的、謹慎的人對案件的證據產生一個合乎情理的疑惑,被告就可以無罪。所以,我們發現,在影片中,一直堅持被告無罪的陪審員說得最多的詞就是「不知道」:「你認為他是無辜的?」「不知道」;「那你想怎樣?」「不知道」;「你到底想拖多長時間?」「不知道」。他承認自己不能肯定案件的真相,他只是有些疑問,只是不想輕易表決,因為「事關人命,假如我們都判斷錯呢?」他知道自己判斷力的不足,所以他不輕易判斷。不僅如此,除了在前面的辯論中揭示出來的那些證據混亂的理由之外,他還有一些「不算理由的理由」,比如這孩子出生貧寒、童年悲慘,這種理由其實與案件本身無關,因為對方也可以用孩子曾有前科的所謂「品格證據」作為反駁。
但是,正是這些看似無關的東西往往會成為雙方辯論的焦點。既然事實問題大家都無法肯定,所以大家就有理由尋找一切合乎自己判斷的論據。正如最先改變立場、支持無罪的老者所說:「這位先生有異議,並不表明他認為男孩無罪,他只是不能肯定。這是他的立場。我們能打賭我們的判斷一定正確嗎?我相信要有動機。男孩可能有罪,但我希望了解更多。」
所以,在真相無法明晰的情況下,作為有自己感情和個性的普通人,認為被告有罪的陪審員們照樣可以提出自己認為是充分的理由。這些理由更是無關事實,例如其他陪審員用的最多的短語是「浪費時間和金錢」,所以他們想快點表決;還有人是因為自己對被告這個少數族裔根深蒂固的種族偏見,他們認為這樣的人就是天生罪犯;另一個最頑固堅持被告有罪的陪審員之所以要這樣做,是因為他曾經的痛苦記憶,自己的孩子也因為和自己爭吵而離家出走兩年。
面對這樣的「以情感代替法律」的局面,如何讓這些決定別人命運的陪審員們真正運用法律的理性來思考和判斷?這時,還是要依賴普通人的常識(common sense),一種大家在生活經驗中形成的共同的感受。這種感受是人類社會維持的紐帶。在這個時候,大家心目中的正義和良知起作用了。這種正義和良知在某種意義上正是和法律契合的部分。實際上,自從雙方開始對立、辯論開始進行,局勢就已經向理性的方面扭轉,至少大家已不得不以嚴肅的態度來看待法律,而不再是「玩游戲」、「聽故事」。在這個時候,你的情感偏見必須受到別人的質問,因為他們是和你同等地位的人,現在在履行著與你同樣的陪審員的職責。所以,當你說無論事實如何那個男孩就是該殺,你敢承認自己是劊子手嗎?當你說窮小子都是天生罪犯時,別忘了陪審員中就有做清潔工的人;當你把別人的命運當成兒戲,你必須面對旁人逼視的眼睛。
這是一個拷問的過程。還是我們曾經說過的那個命題:審判別人的同時也在審判自己。論辯的緊張、交鋒的激烈,恰好說明他們在鄭重其事地擔當法律的角色,他們雖然以前各有其事,但現在不再為了自己的事而隨大流;他們開始認真對待而不是應付差事;他們需要說服別人和被別人所說服,而不是草率作出決定,他們是經過長時間「憤怒的」爭吵後才表決的。這也許是一個兩難。我們當然需要真相,但如果由於人類本身局限性,真相不可能完全顯現,甚至完全可能遭受曲解,這時候怎麼辦?我們只有選擇,作出在一種制度安排之下可能的選擇。正如那個堅決質疑的陪審員所說:「排除偏見並不容易,每遇到一宗案件,要揭露真相並非易事。我不清楚事情的真相,也許沒有人知道,我只想為清白者辯護。我們所討論的各種可能,也許是錯誤的;也許我們使有罪的人逍遙法外,我不敢肯定。也許有人可以做到。但我們有合理的質疑,這對法律十分重要。」
的確,這對法律十分重要,特別是當法律讓他們成為法律的守護神之時。在經過激烈的辯論之後,一個陪審員終於道出了自己對此的心聲:「我們的責任重大,我們擁有偉大的民主。我們被認可和信任為真正無辜的人洗脫嫌疑。我們擁有權力。這是我們強大的原因。」由此,我們才有可能審視這個制度所具有的好處和缺陷。正如那個堅強的陪審員所說,「普通人也會犯錯誤。」所以這個制度也許是比較脆弱的,脆弱得就像人的生命一樣;但這個制度無疑也是強大的,因為它是人類為了更好保衛自身、為了延續自己生命而創造出來的,它捍衛了人類基本的自由和權利、捍衛了神聖的尊嚴和價值。
如果非要我用一個詞來描述《十二怒漢》,我將不吝自己的贊譽,用「精彩絕倫」一詞來形容它。這種精彩並不是建立在對法律、對制度、對人們展開表演的具體背景的誇大之上,相反,它是在認識到法律、制度和人類內在外在條件的制約之後的精彩。這種精彩我們甚至可以從劇情的展開談起:導演把所有的故事都局限在一間小屋之內,中間只穿插一小段在洗手間的對話。這也可以說是導演的高明之處:局限有多大,人類的故事就可以有多精彩。人類的精彩正是在特定的局限之下才展現無遺。但同時,我要說,《十二怒漢》也是一部容易讓人誤解的影片:有研習法律的人在看了這部影片之後,反而因為影片中真相的不明和可以辯論而覺得法律太不確定;有研究哲學的人又認為將它理解成「法律片」而不是「政治哲學片」意味著一種膚淺,認為它展示的主題是「通過相互說理,各種意見最終可以指向對真理的認知」。這些看法的誤會之處就在於他們忽視了決定這些陪審員人論辯的制度背景,並且固執於所謂的真理,而不知道法律問題本身其實並不是真理問題。相反,這部電影的關注點是對這個制度的優勢和缺陷的細微深描,是在這個基礎之上的反思。它的目的可能恰恰是在讓人們認識到一種制度之不足的時候增強對這種法律制度的確信。
讓「普通人來裁判普通人」,這就是這種陪審制度的安排。它與真理無關,但與真理無關並不意味與人們的幸福生活無關,也不意味著人類的生活沒有建立起基本的確定性。這種制度的確是有很大缺陷的。記得有一本書叫《陪審團睡了》,該書分析了造成陪審團作出不公正裁判的許多潛在因素及制度漏洞。其中有一句話,「謊言如此地被輕信,法庭辯論猶如娛樂圈的一場鬧劇,司法尊嚴已不復存在」。對陪審團制度的批判可謂淋漓。是的,陪審制度效率低下,方式笨拙,甚至常常上當受騙,使真正的罪犯逍遙法外。但是,正因為如此,我更願意說「陪審團醒了」。醒著的陪審團當然會在生命的活動中暴露自己的缺點,但是,這種充滿活力的制度有著其更大的好處。它的功能是用一種平等對待的立場,避免處於弱勢地位的個人生命受到威脅。它相信法律制度的構建需要有大量法律專家的存在,但它更願意相信外行的、普通人的常識和判斷。它是社會正義的良心,其核心的原則是:社會和強權不能因為認定一個人是「壞人」就對其任意處罰;否則有一天喪鍾同樣會為我們這些不是壞人的人響起。它是避免每一個置於法律弱勢地位的人被不公正對待的最後的安全閥。
在這個意義上,《十二怒漢》讓我們更加相信保留陪審團制度的必要性,讓我們對法律更有信心和希望。當然,至於中國陪審員制度建立,還需要許多配套的制度條件,因為一個運作良好的陪審團制度,其基本的前提是必須是獨立於任何機構和強權。當然,任何制度的存在和發展,都是以承認人類的不足、承認這個制度本身並不可能完美為前提的。
在一場驚心動魄的辯論之後,案件結束了。這些以前素昧平生的陪審員走出法院大門,分道揚鑣,各謀自己以後的平靜生活。他們彼此仍然不知道對方什麼名字。影片的最後才依次現出每個人的臉部特寫以及他們各自的名字。這真正讓人感覺到,他們的確是平凡、普通甚至渺小的一群,但他們無疑又是這個制度最偉大最堅實的支撐者。他們是一批醒著的人。
附註:關於我所批判的那種認為《十二怒漢》是「政治哲學片」,是「通過相互說理,各種意見最終可以指向對真理的認知」的觀點,可參見倪梁康先生的「《十二怒漢》VS《羅生門》——政治哲學中的政治-哲學關系」一文(載於《南方周末》2004年7月8日)。這篇文章整體運思當然是不錯的,可惜的是作者顯然以自己對哲學的理解代替了對法律本身之復雜深刻性的理解。
⑶ 經典老電影阿娜爾罕講的什麼內容
阿娜爾罕的劇情簡介 · · · · · ·
1949年,正當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全國范圍取得決定性勝利的時候,在我國西北邊遠的南疆卻仍像一池死水,黑暗勢力依舊重重地壓在人民頭上。在南疆古老的喀什縣的一個農村裡,大地主烏斯滿用威逼利誘的辦法霸佔貧農斯地克的女兒阿娜爾罕。在舉行婚禮的夜晚,阿娜爾罕不願忍受凌辱,抗婚逃跑未遂。結果反被烏斯滿打得奄奄一息,扔在了馬棚里。長工庫爾班同情阿娜爾罕的遭遇,幫助她逃出虎口。這時解放軍進疆的消息頻頻傳來,烏斯滿和披著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依明卡仔勾結,搖身一變為宗教界人士,儼然是一個道貌岸然的卡仔阿訇了。他為了籠絡人心,偽裝願意解除同阿娜爾罕的婚約,另一方面對庫爾班放走阿娜爾罕也不追究。村裡的富裕中農買買提很早就垂涎著阿娜爾罕,這時乘烏斯滿解除婚約的機會,急忙到斯地克家來求婚。但是阿娜爾罕的心已深深愛著救過她的庫爾班了,買買提只得拿著聘禮失望地離開阿娜爾罕。由於烏斯滿懷恨在心,阿娜爾罕和庫爾班不得不遠離家鄉,雙雙來到一望無垠的戈壁灘上,面對著紅柳沙丘舉行婚禮。然而荒涼的沙漠畢竟不能長此生活下去,阿娜爾罕又懷了孩子,他們的生活境遇越來越糟糕。1950年南疆終於和平解放,阿娜爾罕和庫爾班又回到了家鄉。但是烏斯滿的勢力仍然控制著這塊地方,他利用宗教勢力把叛教徒的罪名強加在阿娜爾罕和庫爾班的身上,盡管進步阿訇玉素甫反對他這種借宗教來報私仇的卑劣行為,但是他仍不顧一切地把阿娜爾罕和庫爾班活活分離。阿娜爾罕聽到庫爾班下落不明的消息後,跳入澇巴,被買買提救起。買買提乘機再次向阿娜爾罕求婚,然而阿娜爾罕一心懷念庫爾班,拒絕了買買提的要求,於是她一直被鎖在買買提的果園里,和外界斷絕了聯系。這時正好張傑領著減租減息工作隊來到這個村子,群眾沸騰的情緒越過果園的圍牆感染了阿娜爾罕的心,阿娜爾罕沖出了果園,在斗霸會上揭露了烏斯滿偽善的嘴臉。烏斯滿急忙利用宗教的力量來轉移群眾的注意力,又唆使買買提拉住阿娜爾罕的後腿。正巧這時庫爾班也回到本村來擔任工作隊長,他經過黨的幾年培養,已經是一個幹部了。庫爾班同阿娜爾罕的重逢,使烏斯滿膽戰心驚,於是他唆使買買提的母親造謠,並到工作隊鬧事,說工作隊的庫爾班搶走了她的兒媳婦。然後烏斯滿又指使司馬儀謀殺買買提,最後嫁禍於庫爾班。一時是非混淆,烏斯滿的氣焰又高漲起來。但是邪不壓正,在黨和毛主席光輝的民族政策照耀下,工作隊領導群眾終於戰勝了披著宗教外衣隱藏在伊斯蘭教內部進行反革命活動的敵人。張傑團結廣大群眾,爭取宗教界的愛國進步力量。在鐵證如山的罪證面前,烏斯滿等反革命分子不得不低頭認罪,得到了應有的懲罰。阿娜爾罕和庫爾班經過重重波折,終於同新疆各族人民一起,獲得了真正幸福自由的生活。
⑷ 尋恐怖達人:歐美恐怖片中都有那些著名殺人狂,求殺人狂名字
都是真實人物!而且有他們的實行電影 強烈推薦
1、明星連環殺手——Edward Gein
姓名:Edward Theodore Gein 出生日期:1906 年 8 月 27 日 現況:死亡,於 1984 年 7 月 26日於 Mendota 精神復康病院自然死亡 殺人數目:最少 2 人,實際數字不詳,估計該有接近 20 人
殺人方法:槍殺並肢解剝皮,製成手工藝品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 Plainfield,Wisconsin 殺人時間:1954 年 12 月 8 日至 1957 年 11 月 16 日 定罪日期:從未經法庭定罪,但在1958年1月6日被判終生囚禁於國家精神病院。
惡行實錄:連環殺手的經歷曲折離奇,確是非常適合作為電影的題材,因此亦經常被搬上大銀幕,但多數只是 B 級恐怖電影,能同時成為兩部荷里活一級大作參考對象的連環殺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他的生平跟希治閣 (Alfred Hitchcock) 在《觸目驚心》內對主角 Norman Bates 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媽媽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Wisconsin 郊外一個非常偏僻的獨立平房。他和哥哥在成長過程中幾乎都留在這楝建築物內,沒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異性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佔有欲強、憎恨女性的母親所佔據,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長和母親相繼去世後,他開始顯露他潛在變歪了的性格。他先是把母親的屍體保留在家中,好像她從未死去。接著為了滿足對女性的慾望而去掘墓起屍,最初只是觀看她們或觸摸她們,但後來變本加厲,把屍體剝皮並縫製成人偶。但他第一次親手把活人殺死,卻要等到 1954 年的 12 月 8 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 Mary Hogan 殺死並剝皮。他的惡行要直至 3 年後才被發現,在警方找尋工具店店主 Bernice Worden 的時候,Bernice 的兒子想起他在案發前曾經來買防雪劑而起疑,結果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惡心的「人類手工製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燈罩、由人頭骨所造的湯碗、頭骨床頭布置和由乳頭造的皮帶等,死者面部的皮膚連頭發則成為了面具。雖然聽起來如此令人發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憐的地方,因為與世隔絕令他根本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毫不知情。據說後來他重投社會後行為變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內成為一位慈祥的老者!
2、真實版的鏈鋸殺手,羅伯特•克里森。1974年,身在得克薩斯州的他謀殺了兩名年輕人並用電鋸殘忍地將屍體肢解,此案一時間轟動全美,被人們稱為「恐怖電影《得州電鋸殺人狂》真實版」!而1974年,正是《得州電鋸殺人狂》電影上映的時間。但匪夷所思的是,3年後他卻因為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
1990年,他又隻身前往英國,和一位寡婦筆友結婚從此過上了隱居生活。但同樣匪夷所思的是,對方卻對他的殺人狂身份毫不知情,以為他是一位曾得過國會榮譽獎章的大英雄!
2000年,先進的DNA分析技術令1/4世紀前的電鋸殺人案有了重大突破。鐵證如山,他的身份就此曝光。然而就在他即將被引渡回美國服刑之際,2003年4月21日,他卻因心臟病突發死在英國倫敦一家醫院中。
3、不舉俄羅斯殺人狂——Andrei Chikatilo
姓名:Andrei Chikatilo (不知道怎麼翻譯)
外號:「羅斯托屠夫」(The Rostov Ripper) 出生日期:1936 年 現況:死亡,於 1994 年 2 月 14 日在獄中被槍斃處決 殺人數目:最少 53 人 殺人方法:折磨至死、虐殺並烹屍吃掉 犯案地點:橫跨整個俄羅斯,主要在羅斯托 (Rostor)、莫斯科 (Moscow) 和聖彼得堡 (St. Petersburg) 殺人時期:1978 年 12 月至 1992 年 定罪日期:1992 年 10 月 15 日 有關電影:《Citizen X》(這個電影我看過,整個過程讓人感到壓抑,俄羅斯警察破案的樣子和中國警察很像) 惡行實錄:Andrei Chikatilo 曾經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師,在家人眼中更是一個慈祥和藹的祖父,在鄰居眼中則是一個快樂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種在「可能是連環殺手」的嫌疑名單中排名最低的人,偏偏他正是俄羅斯一連串虐殺和食人案件的元兇。根據他的妻子 Fayina 在後來所講,導致他丈夫連環殺人的原因,應該是因為他無法正常地勃起與女性性交,他只有在對方死了之後,才能進行性行為。 他最喜歡在巴士站或火車站留連,遇上適合的獵物便跟蹤,偶然也在街上找。對象以離家出走的小孩子和妓女居多,性別和年齡對他而言也不重要,例如他第一位殺害的就是一個只有 9 歲的女孩,也殺過 20 多歲的男性。另外他殺人時有一個特點,就是他會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為他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他也喜歡把獵物帶到森林裡去,有時甚至先和他們行幾哩路才下手。但比起他令人齒冷的殺人行為,他的被捕過程卻相對地平淡得很,只是警行憑不斷努力進行偵查,證明他是真凶並拘捕他。
4、姓名:Richard Ramirez
外號:「夜間狙擊者」(The Night Stalker)、「惡魔的門徒」(Devil\'s Disciple)
出生日期:1960 年 2 月 28 日
現況:生存,在 San Quentin 監獄等候執行死刑
殺人數目:最少 19 人,真實數目不詳 殺人方法:沒有特定 犯案地點:美國西岸洛杉磯 (Los Angeles) 和三藩市 (San Fransisco) 殺人時期:1984 年 6 月至 1985 年 8 月 31日 定罪日期:1989 年 惡行實錄:在 1984 年至 1985 年的一年裡,洛杉磯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氣氛所籠罩,一切也是因為一名神秘的連環殺手所致。他喜歡偷偷在晚上潛入別人的家中,然後把成年的男性射殺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強奸、殺害再肢解,在完事後則下他的標志——一個倒轉的五角星,在牆上、在鏡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由於他跟其他連環殺手不同,既無特定的殺手方式(射殺、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試過),亦非針對某一特別類型的人(被害者年齡由幾歲到 70 歲,各行各業都有),毫無線索下令警方對這名無差別殺人犯束手無策,有些市民更相信他有惡魔的超能力。案件的轉捩點在於警方找到一輛相信是這個殺手用來載獵物到郊外的車子(他也喜歡把小孩帶到郊外再獵殺),並在車上找到屬於一名少年積犯——Richard Ramirez 的指紋。雖然警方立即把他的照片發放給傳媒,但這名囂張兇殘、目空一切的殺人狂,卻要等到 1985 年 8 月才被捕,當時他正在洛杉磯的郊外,試圖把一個女人拉出車外,卻被她的丈夫反擊阻止,接著更遭圍觀的人認出他就是那殺人魔,慘被痛毆一頓才交到警方手上。他到了被判死刑那一刻還維持一貫的自大跋扈,「死刑?好可怕呢!想嚇死我嗎?人終歸一死。各位迪士尼樂園再見!
5、姓名:John Wayne Gacy
外號:「胖子」(The Fat Man)、「殺人小丑」(Killer Clown)
出生日期:1942 年 3 月 17 日
現況:死亡,於 1994 年 5 月 10 日被注射毒針處決
殺人數目:33 人 殺人方法:絞殺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芝加哥 (Chicago) 殺人時期:1972 年至 1978 年 12 月 定罪日期:1980 年 3 月 12 日 有關電影:《Gacy》 惡行實錄:小丑該是令人快樂和引人歡笑的,但遇上由 John Wayne Gacy 所扮演的小丑,你只會驚慌尖叫。出生於芝加哥的他,以優異的成績於商學院畢業,之後結了婚並成為了一名出色的銷售員。他非常受所居住的社區的鄰居所喜愛,特別是小孩子,因為他會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去娛樂他們。但是他年青時也曾因為性騷擾男同事和意圖強奸男孩而留下案底,只是他之後一直表現得循規蹈矩,掩飾了他潛在的獸性,令人一時未能察覺得到。直至 1978 年 12 月 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試後一去不返,他當天所約見的建築營造商正是 John Wayne Gacy。警方開始針對他來調查,但他對事件一概否認,最終警方決定搜查這位好好先生的大宅。結果他們並沒有找到 Robert Piest,卻在一道隱藏門下的地庫找到 7 具腐爛了的屍體,那一刻他們才驚覺找到了美國其中一名冷血連環殺手,之後在屋內和後花園再掘起 28 具屍體,包括 Robert Piest 在內的其餘 5 名被害者,則因為家中再沒空位而被拋入河中棄屍。 身型肥胖的他,在以瘦為主的連環殺手界確是較為罕見的。至於殺人的原因,他自稱是出於對同性戀的憎恨,但其實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異性戀者。對於這種指控,他並不認同。「當我強奸了他們,一切便已足夠。他們要為進行過同性戀的性行為而死!」(奇怪的邏輯!)
6、美國歷史上最大連環兇殺案-「綠河殺手」加里•里奇韋 在美國的犯罪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要算是1982年至1984年間發生在華盛頓州肯特鎮的系列謀殺案,前後有48名妓女和離家出走的婦女殞命,但兇手卻一直逍遙法外。 1982年8月15日,兩名騎腳踏車的男孩在肯特鎮綠河上的佩克橋附近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女屍,屍體半掛在河裡的沉木上,脖子上還系著一條牛仔褲,樣子極其恐怖。經查,死者名叫溫迪,是個妓女。 不到一個月,一名工人在綠河以南的一家肉類加工廠又發現了一具全裸女屍。 這以後的兩年間,綠河附近以及西雅圖、波特蘭等市的叢林里先後發現了48具被害者的屍體。這些被害者都是白人女性,經警方確認,她們不是在附近「紅燈區」工作的妓女和吸毒者,就是離家出走的年輕女子和流落街頭的其他婦女。在40多位被害女性中,有18人不到18歲,12人在18歲到20歲之間,而大部分案件發生在1982年7月至1984年2月間。 因為發現第一批屍體的地方是城市南郊的綠河流域,所以西雅圖警方將此案命名為「綠河連環殺人案」。警方調查發現,罪犯的作案手法都是先與受害者發生性關系,然後將其勒死,於是斷定這一系列謀害婦女的案件都是同一個殺手所為。這一系列兇殺案的兇手也由此得名「綠河殺手」,一度在當地引起極大恐慌。 盡管警方從1982年案發後就開始立案調查,追查兇手,但卻一直沒有突破性進展。這主要是因為被害者多為色情業從業人員,她們常常不通知任何人就更換住處;而且死後一般要好幾個月才被發現,這些都給查找犯罪嫌疑人帶來了很大困難。 「綠河連環殺人案」是20世紀80年代美國最令人震驚的大案。由於近20年過去了,兇手一直逍遙法外,於是傳言越來越邪乎。有人在互聯網上專門設立了「綠河疑案」網站,公開多名受害婦女的照片,同時搜集相關線索。當地兩名記者還曾專門寫了一本書,名字就叫《尋找「綠河殺手」》。 DNA技術偵破陳年舊案。 轉眼進入21世紀,很多人以為「綠河連環殺人案」恐怕永遠破不了案了,因為上世紀80年代的那些案件距今已這么多年,估計兇手要麼死了,要麼已經因為別的案件進了監獄。 然而,2001年11月30日,西雅圖警方突然宣布,他們逮捕了一名與1980年代「綠河連環殺人案」有關的男子——加里•里奇韋,時年52歲,是華盛頓州奧本一家貨運公司的油漆工。 開始,他並不承認自己是兇手。由於此案的復雜性和缺乏更多證據,檢控方與里奇韋達成了一項「認罪求情協議」,以里奇韋供認所有犯罪事實來換取對他的死刑豁免。 2002年11月5日,加里•里奇韋在法庭上供認,過去20多年裡,他先後殺害了48名婦女,其中多數是妓女。他因此成為美國殺人數量最多的頭號系列殺人犯。 「我殺害了那麼多女性,連我自己都難以說清楚到底有多少受害人,」現年54歲的里奇韋在當庭公布的自供狀上承認。 「我希望盡可能多地殺死我認為是妓女的女性……」公訴人在法庭上朗聲宣讀里奇韋的自供狀,一些受害者家屬在旁聽席上輕聲地啜泣著。 公訴人逐一陳述多年間48名女性受害的細節,而里奇韋則逐一承認是他所為,前後48次說出:「我有罪。」 至此,美國歷史上最令人困惑和心驚的連環兇殺案之一總算完全告破。以名下48樁命案,加里•里奇韋在美國司法系統受理的案件中創下了殺人數量的紀錄。 這個血債累累的冷酷殺手利用美國司法制度的漏洞躲過了死刑,但他將在牢獄里度過殘生,被判了48個終身監禁。(這樣的罪犯還能活命,在中國是不可能的,直接槍斃干凈利索)。
7、世界上,最著名的連環殺手。 姓名∶不詳 外號∶「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 出生日期∶不詳 現況∶死亡,具體資料不詳 殺人數目:5 人 殺人方法:割喉,接著肢解 犯案地點∶英國倫敦東部白教堂區 (Whitechapel) 殺人時期:1888 年 8 月 31 日至 11 月 9 日 定罪日期∶從未被拘捕 有關電影∶《屠出地獄》(From Hell)、《狙擊風月殺手》(The Ripper) 惡行實錄:就時間而言,「開膛手傑克」並不是史上第一個連環殺手,在他出現之前已經有連續殺人犯存在過,但他肯定是將「連環殺手」四個字發揚光大的人。他殘忍的虐殺方法令當時的倫敦陷入一片恐慌之中,人人都懼怕他的名號。其實他的犯案時期並不長,只有短短的 3 個月,但他所帶來的震撼卻相反一直影響後世的人,除了因為他殺了 5 名妓女,手法一次比一次殘忍外(「開膛手」並非只是虛銜,第 4 名死者就是被剖開身體,發現時腸臟都掛在肩膊上,最後一名更是面目全非,面孔被剁得再無法辨認,身體器官有些不見了,有些則四散在案發現場),更重要是他曾多次親筆寫信到警署公然挑戰警方,甚至送上死者的耳朵、腎臟和兇刀,警方卻一直捉不到他,可見他的膽量不輕。為他再添傳奇性的是他在第 5 宗案件後,忽然像人間蒸發般消失,從此再沒出現,只留下一個到現在也未解開的問題——他究竟是誰?
8、因為被害者,而著名的殺手--曼森 姓名:Charles Manson (這廝很會起名字,Charles是天使的名字,Mason是個惡魔的名字) 出生日期:1934 年 現況:生存,在 San Quentin 監獄終生監禁 殺人數目:7 人,但他自稱殺了 35 人 殺人方法:虐殺 犯案地點:美國西岸加州 (California) 殺人時間:1969 年 定罪日期:1971 年 3 月 29 日 有關電影:《Helter Skelter》 曼森殺人是明目張膽的,他還成立了一個極端組織,Manson Family,到了 1969 年,這個組織已經有 25 個主要會員和 60 個一般黨員。有一天,身為首領的他宣布進行終極計劃「Helter Skelter」(披頭四其中一張大碟名),發動末日的種族和階級戰爭,並揚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來。 首個受害的單位是著名導演波蘭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大宅,除了波蘭斯基外出拍片避過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 Sharon Tate 在內的 5 人都被虐殺,接著則是一間超級市場的東主 LaBianca 夫婦。但這場戰爭在這里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堅分子 Susan Atkins 因另一椿謀殺案被拘捕後,不知為何滔滔不絕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惡名昭彰的 Manson Family 就此落網。 他也因為殘殺了波蘭斯基的妻子而聞名。
9、嗜好殺人的史上第一殺人王——Henry Lee Lucas 姓名:Henry Lee Lucas 出生日期:1936 年 8 月 23 日 現況:死亡,在德州 Huntsville 監獄被執行死刑 殺人數目:最少 150 人,自稱約 360 至 600 人 殺人方法:沒有特定 犯案地點:遍布全美國各省份,也有可能在歐洲和日本 殺人時期:1960 年至 1983 年 定罪日期:1983 年 有關電影:《連環殺手的肖像》(Henry: Portrait of a Serial Killer) 系列 惡行實錄:要數殺人殺得最多的連環殺手,非 Hernry Lee Lucas 莫屬,最少也有 150 人之多,他更自稱殺了 360 至 600 人,因為他在被捕前亦經常外游,在歐洲和日本也殺了人,實際的數目並沒有記下來,但他的主要捕獵區域還是在家鄉美國。這位傳奇的連環殺手殺人的原因,可追朔到他的童年。他自少就被母親虐打,其中一次更嚴重得令他腦部受創。結果到了他 23 歲的時候,他就把母親強奸並刺死以報復,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 40 年,之後獲假釋外出卻死性不改。 直至 1982 年的 10 月,德州警方調查他,但並沒有找到證據證明他是兇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險武器拘捕他,豈料他到了警署後竟不耐煩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殺人經歷一一說出來,包括他有另一名同黨 Ottis Toole(他的雙性戀情人,據說是他把部分屍體吃掉),殺人原因是對方不願意和他性交。後來死者數目不斷增加,警方曾經認為部分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卻能明確指出某些藏屍地點和屍體的狀況,令人不得不相信他。曾經警告過精神病院的心理評估人員不要放他和他會繼續殺人的 Henry Lee Lucas,也許最令世人震驚的是他在法庭對自己行為的辯解。「我喜歡殺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歡散步罷了,只是嗜好不同。如果我需要獵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隨便找一個。」
10、最變態的殺手 姓名:Jeffery Dahmer 外號:「密爾沃基怪物」(The Milwaukee Monster) 出生日期:1960 年 現況:死亡,在獄中被另一名囚犯所殺 殺人數目:17 人 殺人方法:沒有特定,但會先奸屍,再烹屍吃掉 犯案地點:美國東岸密爾沃基 (Milwaukee) 和俄亥俄 (Ohio) 殺人時期:1988 年 1 月至 1991 年 7 月 定罪日期:1992 年 6 月 有關電影:《Dahmer》 惡行實錄:Jeffery Dahmer 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發指的連環殺手。他的外表就有如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見他,你也不會特別注意他,但他卻做出如惡魔般的罪行。本身是同性戀者的他,堪稱是《沉默的羔羊》里食人博士 Hannibal the Cannibal 的真人版本。他會把他有興趣的獵物綁架,然後殺害、強奸,最終吃掉。和 Andrei Chikatilo 一樣,他只有透過奸屍才能獲得性滿足和高潮,偶然也會望著犯案的寶麗萊自瀆。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講究,只會選擇想吃的部位貯放於雪櫃,其餘的全放到他於廚房特製的硫酸池處理掉。在 10 多件案件當中,他曾經試過先後殺害兩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試過把被害者的頭蓋骨鑿開,並灌入水銀。他最終被捕可說是一場意外。在 1991 年 7 月的晚上,兩名警探 Patrolmen Routh 和 Rolf Mueller 在巡邏時遇上一名黑人青年 Tracy Edwards,他告訴Pol.ice他附近的一名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三人一起來到調查事件真偽,起初找錯了另一人,但最終也來到 Jeffery Dahmer 的家,並在內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雪櫃里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他最終被判有罪並要坐牢 1070 年,在獄中也如電影中的 Hannibal 一樣被單獨、高度監視下隔離。但他還是死在獄中,因為另一名在獄中的囚犯聲稱受上天感召,要殺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結!
11、最道貌岸然的殺人狂 姓名:Theodore Robert Bundy 外號:「校園殺手」(The Campus Killer) 出生日期:1947 年 現況:死亡,於 1989 年 1 月 24 日在科羅拉多州 Skarke 監獄被電椅處決 殺人數目:最少 19 人,但有可能高達 40 人 殺人方法:絞殺 犯案地點:遍布全美國各省份 殺人時間:1974 年 1 月 31 日至 1977 年 2 月 15 日 定罪日期:1979 年 7 月 24 日 有關電影:《Ted Bundy》 惡行實錄:每個人都應該曾經遇上過一個這樣的人物——他品學兼優,樣貌英俊,從來不憂心沒有約會對象,曾經是男童軍,運動方面也十分優秀,之後進入一間著名的大學,同樣以優秀的成績畢業,跟著在Gov內工作,高薪厚職且社會地位崇高。Ted Bundy 就是這樣的一個模範生,但在他心底的深處,卻住了一頭惡魔。他最喜歡潛入校園殺掉女學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請女學生出外遊玩,再加以殺害。最喜歡以「Hi! I am Ted!」向獵物自我介紹的他,自 1974 年 1 月 31 日第一宗案件發生之後,一直沒有被警方懷疑,直至 1975 年的夏天他因為違反交通規則而被拘捕,整個真相便開始成形。先是一個險遭他殺害的倖存者 Carol Da Ronch 出庭指證他,被判綁架罪成立的他,之後原本要出席科羅拉多州另一項謀殺指控的他,卻忽然逃走,之後一直以不同的身分和樣貌四處逃避追捕。在 1977 年 2 月 15 日他終於落網,並憑著一名被害者身上的牙印定了他的罪,在電椅上終結其罪惡的一生!